成的习惯,大人应当法外施仁。”又有人替被告求情,因为在大多数百姓看来,打死童养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何为法外施仁?法律之所以称之为法律,就是没有仁义可讲。所有人皆需遵循此标准,不得有丝毫偏颇,这才叫做法律。”张书堂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