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被刺杀,凶手还没伏法,他的胆子倒是大。
「以前,我跟你娘初识那段时间,为了能跟她相遇,我经常会来浮曲楼。」
荏苒二十年,却仿佛还在昨天,两人在阁台上,一人抚琴一人吹萧,只羡鸳鸯不羡仙。
见他沉浸的悲伤中拔不出来,沈宁安慰道:「我没见过她,但能让你二十年念念不忘的,想来是个极好的人,但佳人已逝,活着的人还得继续。
你如果真的爱她,就应该将害她的人找出来绳之以法,以慰她在天之灵。」
舒墨望着她,「你所言甚是,我会替阿雅报仇的。」
实在不知跟最熟悉的陌生人聊什么,沈宁脚趾抠出三室一厅,「你的伤好了吗?」
舒墨顿了下,「没大碍了。」
显然,他只顾着悲秋伤月,哪还记得自己的伤。
唉,爱情这个妖精,它不分年纪地折腾所有人。
沈宁给他把脉,「忌辛辣跟酒,逝者矣只能想开点,她不惜赌上自己的性命,除了让我活下来,也想让你活得好好,希望你辜负她的期望。」
血缘归血缘,心中的隔阂却不是一天能消失的。
沈宁起身离开,舒墨突然问了句,「阿雅,确实是沈怀仁杀的吗?」
这话有些莫名,但沈宁还是回了,「我觉得是。」
如果蹲哒没有撒谎,蒙国皇帝也是造成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
舒墨站在阁台,目送沈宁消失在视野中。
他从衣袖中取出一隻拇指般大小的玉瓶,仔细摩挲着。
难得出来一趟,沈宁带着竹青走走逛逛,只是她的脸辨识度太高,走哪都有百姓嘀嘀咕咕,指指点点的。
那眼神,那语气,嫌得连屎都没那么臭。
可当沈宁猛然回头想逮喷子们现形时,他们却比鬼还精,一个个若无其事,聊天,逛街,做生意……
哟,斗智斗勇,经验丰富啊。
沈宁连抓了好几次,都没有逮到他们。
竹青替主子叫屈,「小姐,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别跟他们一般见识。」
不,沈宁才不会屈服,就喜欢看她们不喜欢,却又干不掉自己的样子,该吃吃该喝喝。
边逛边买,最后去缘来酒楼,来顿热辣麻香的火锅。
而且,她连包厢都不要,就在人来人往的大堂吃。
别说,长相太过出众,瞬间吸引了无数宾客的眼球。
晋王妃啊,还是活的,就是化成烧,他们都认得。
于是,很多想要厢房的客人,陆续改为堂食。
正是饭点,酒楼不知有多热闹。
蹲哒前脚刚踏进酒楼,后脚就发现了沈宁,眼睛为之一亮。
他没有任何犹豫,抬脚走过来,笑容清澈纯洁,「姐姐。」
沈宁不喜欢蹲哒,偏偏老是能见到他,这傢伙阴得很。
「你怎么来了?」没好气。
「姐姐做的火锅一绝,我忍不住又来吃了。」
「是嘛,你不是嫌肉切得比纸薄连牙缝都不够,应该整几头烤全羊才行。」
蹲哒果断甩锅,「那是纳木,我还喜欢吃比纸薄的牛羊肉,快熟又入味,饿不着。」
纳木全然没了之前的暴脾气,「晋王妃,咱们草原儿女一家亲,上次只是误会而已。」
沈宁态度疏离,「不熟,别套近乎。」
蹲哒就喜欢她带刺的样子,心花怒放道:「按血亲辈分,我应该叫你表姐,你是草原郡主,我是蒙国小王爷,怎么就不熟了?
用中原的话说,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我们可是血脉相连的家人。」
这话一出,宾客看沈宁的眼神更复杂了。
唉,果然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晋王娶她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晋王要是娶门阀世家的千金小姐,指不定就能成为新储君。
跟世族或高官不同,百姓对皇族血脉或身份地位要求没那么高,谁对百姓好,他们就希望谁当皇帝。
皇帝儿子那么多,可能为百姓谋福祉的……呵呵,只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比起那些只懂吃喝玩乐,趾高气扬的皇子,底层百姓对晋王还是抱有希望的。
只是他们心里也清楚,晋王妃蒙人的身份确实让人……接受无能。
所以,一时间纷纷望向她。
沈宁倒是淡定,「我身上不止流着蒙人的血,还流着越南的血,可又被京城水土养育长大,所以我到底算是哪里人?」
这让宾客怔了下。
对啊,她身上流着南北两国的血,却又在闵朝长大,这身份着实复杂点。
「其实,于我而言,心之所向便是故乡。」
众人错愕,心之所向便是故乡?
「闵朝有句老话,叫生恩不及养恩大。我在闵朝长大,头顶这片蓝天,脚踏这片泥土,有什么理由不爱它呢?
再者,历朝历代皆有公主和亲,不远千里远嫁他乡,请问她们图的是什么?
图的是和平,不再流血牺牲,让两国百姓安宁自在。
我有蒙国跟南越血统,同时又在闵朝的土地上长大,还嫁与晋王为妻,生下集血脉于一体的孩子,这难道不是和平的象征?」
沈宁望向蹲哒,微笑道:「我希望天下无战,人人安康和平,还请小王爷莫要再说引人误会的话,挑起两族百姓针锋相对,你不远千里进京贺寿,难道不也是为了和平?」wa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