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嘉抬眸,烛火倒映在她眼中,使得她的瞳孔熠熠生辉:「听说,你们黑市什么都有……」
第二日。
灵云寺,季嬷嬷奉羽金珞之命,一早就将林挽云等人喊了起来。
林照月揉着眼睛从床上坐起:「嬷嬷,昨晚闹了半夜,长公主为何这么早就把我们叫起来?」
林挽云与她同屋,悲嘆道:「昨晚的火烧的那样大,那些小僧弥连堂姐的骨灰都没找到。想必公主伯母是想让我们过去为她祈福吧,堂姐真是可怜呢。」
季嬷嬷白了林挽云一眼,朗声道:「不好意思,恐怕令堂小姐失望了。昨夜火刚烧起来的时候,大小姐就已经带着丫鬟们出去了。听说钟姑娘不小心被擦伤了一下,其余人并无大碍,如今已下山回府了。」
这也是林瑞嘉后来派黑鹰传的消息。
「什……什么?!」林挽云愣了愣,忽然反应过来,忙挤出一张笑脸,拍了拍胸脯道,「原来堂姐没事,这我就放心了!」
季嬷嬷瞧着她那样,怎么看怎么作呕,冷声道:「公主今日要去听大师讲经,有心带你们一起,都赶紧准备着。」
说罢,便转身离去。
林挽云颓然瘫坐在卧榻上,「怎么会……她怎么会没死……」
林照月看着她失神的模样,忍不住刺了句:「我大姐是何等人物,怎么可能被你烧死,真是痴心妄想!」
林挽云咬住嘴唇,回敬道:「是啊,她把你娘亲害死,把你亲姐姐害得毁容,你不也拿她没辙吗?!」
「哼!」林照月没理她,唤进青碧伺候自己梳洗。
冯府门口,余剑锋驻足而立。他抬头看了会儿那块写着「冯府」的匾额,微微一笑,走了进去。
书房,冯知远正坐在书桌后端详一支毛笔。
余剑锋走到书房门口,管家正待禀报,余剑锋拦住他,看了冯知远片刻,才跨进书房:「冯兄这是在做什么?」
冯知远抬头见是他,慌忙将手中的毛笔塞进纸堆中,笑道:「余兄大驾光临,真是有失远迎!张叔,余兄来了,你怎么也不提前禀报我!」
余剑锋观察着他的神色,见他笑容之中带了一丝勉强,眼底更是有三分慌乱,不禁狐疑地看向纸堆中的那隻毛笔,冯知远是不是藏了什么东西?
「余兄快坐。四喜,还不为余公子斟茶!」
四喜应着,和管家一道出了书房。
余剑锋在大椅上坐下,环视了一圈书房,赞道:「冯兄真是好品味,竟将书房布置得这样大气雍容。」
他的目光落到墙上挂着的几幅画上,目光闪了闪:「人都说白居不易先生的画千金难求,冯兄这里却挂了足足三幅,可见冯兄才是真正的富贵之人啊!」
冯知远见他眼底露出了一抹贪婪之色,唇角带起一抹不可察觉的坏笑,客气道:「余兄过誉了。这几幅画算不得什么,真正值钱——」
他突觉失语,剎住话语,轻轻咳嗽了声,笑道:「这几幅画,却是不错的。」
余剑锋看他话里有话,不禁愈发好奇起来,忍不住走到他的书桌边,从宣纸中抽出那支毛笔来:「我一进来冯兄就将宝贝藏了起来,可是信不过我?」
冯知远刚欲阻拦,余剑锋已经拿出了那根笔。他不好意思地嘆息了声:「余兄当真是火眼金睛,什么都瞒不过你的眼睛。」
余剑锋心中得意,看清那只是一根普通的毛笔后,问道:「这支笔可有什么文章?值得你这样宝贝,竟连我也不愿意透露?」
冯知远拿过那支毛笔,眼神温柔:「你可知这支笔的来历?」
「愿闻其详。」
「前朝谢连盛谢状元你可知道?」
「自是知道的。据说谢状元两岁识字,三岁诵诗,七岁作文章,十一岁自成一家。十二岁参加乡试,继而以第一名的成绩参加会试。他在会试一举中第,在殿试上更是大放异彩,被前朝皇帝钦点为状元郎,加封太子太师一职。但谢状元无心官场,辅助太子继位后便辞官经商,后成为前朝第一富商。」
余剑锋一口气说完,目光再度落在那支毛笔上。
半晌后,余剑锋忽然低呼出声:「听闻当年谢状元有三支狼毫笔,分别名为拈花、落亭、听云,难道……」
他仔细盯着那根笔,只见漆黑的笔桿上用金线描绘了祥云,狼毫根根饱满分明,笔尖圆润,乃是上好的笔。
余剑锋眼中流露出一丝羡慕:「听说这三根笔,乃是千年前的造字之神仓颉传下来的,不腐不朽,用它写出的字比平常毛笔要好上几倍……」
冯知远拿起那根毛笔,在他眼前晃了晃,笑道:「余兄真是有见识!冯某佩服!」
余剑锋干笑了两声,心中腹诽,再有见识又如何,这笔难道还能成我的吗?
「冯兄有神笔相助,此次秋试必定如虎添翼,一举中第。」余剑锋说着言不由衷的话,目光不离那毛笔。
「瞧余兄说的,有好处,我会独享吗?」冯知远长长嘆了口气,「本来是想当做礼物送给你和仕进的,没想到,今儿个被你撞破了。」
「什……什么?!」余剑锋惊讶,「你的意思是,手中还有其他两根神笔?」
「那是自然。」冯知远说着,从书桌下拿出一隻黑檀木锦盒,轻轻掀开来,里面盛着另外两根笔。
他将锦盒推给余剑锋,神情庄重:「余兄,咱们兄弟两年了,有好处,我是万万不会独占的。这次秋试,希望咱们三兄弟一同占了前三甲才好!」
余剑锋捧着黑檀木锦盒,激动不已:「自然、自然!」
此时,他早已将除掉冯知远的事抛到脑后。他很快向冯知远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