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夫人:「小羡那边怎么样我不知道,不过人家姑娘那边,对小羡是挺满意的,说喜欢小羡呢。看上眼了,可以继续交往下去,就等着小羡的想法了。」

这是好事,起码人家姑娘看上了。

这个社会,说白了,就是女追男隔层纱,女方要是看上了,还是好追的。

周母也是个八卦的,好奇被尉迟羡救下来的傻丫头。

她问:「那你们家小羡救下来的姑娘,好看不好看?」

说起来这个尉迟夫人是满意的,「好看的,那姑娘水灵灵的,大眼睛特别的有神,皮肤粉白粉白的,还长得高,一看就是家里人养着长大的。所以才觉得可怜,这么养着长大,怎么会突然这么惨呢。」

叶巧溪在屋子里听到说,长得是大眼睛,个子高,皮肤粉白粉白的,她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唐诗!

这个年代,女人很少有170的身高。

唐诗就是170的身高,

她以前就觉得,唐诗长的漂漂亮亮的,是村里的一枝花,家里用爱浇灌,越来越好看,加上长得高,有当模特,明星的潜质。

她一听长得高这个特征,立马就想到了唐诗。

可是,唐诗是正常人,她不是傻的……

但要是出什么意外呢。

她想知道答案,拉开帘子就出去,问尉迟夫人:「阿姨,你说的这个姑娘,她左边的眼角,是不是有颗泪痣啊。我朋友就是长得又好看又高,但是她的眼角下,有颗泪痣,很标誌性的,要是有,就对上我朋友的特征了。」

尉迟夫人想了想,她摇头说:「没有哎。小乖,就是小羡捡回来的那姑娘,她眼角没有泪痣呢,两边眼睛都没有,应该不是你朋友。」

没有……那就不是了。

她还以为这么凑巧,她要找的唐诗,就在尉迟羡家里呢。

不过转眼想也是,哪里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她找了这么久,江盛帮忙找了这么久,都没有找到的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这么近。

她燃烧起来的希望,又灭了。

叶巧溪穿的衣服还是很不错的,一看就很精神气,红色的毛衣,也喜庆。

等过段时间春天了,穿这个正好合适,还是要买来备着点。

她觉得不错,买大一个尺码,让店员包起来。

是满载而归的。

两方在门口告别,各自回去。

……

尉迟夫人回到家,想着给傻丫头送过去,管家说,少爷一大早就带着小乖去寺庙了,说是送去寺庙。

听的尉迟夫人糟心。

这个孩子,做事这么风风火火的,没有任何商量就把人送走,都没来得及打点准备呢,衣服也不知道带没带够。

买的衣服,也只能送去寺庙了。

就在尉迟夫人唉声嘆气,坐到位置上的时候,门口有动静。

有人进来了。

是尉迟羡跟小乖。

这……

管家看着也惊讶。

这不是小乖么,不是说的送去寺庙了,小乖也跟着回来了。

她的手粘了一手的糖,粘死了,尉迟羡只觉得活该。

跟她说了,6串的冰糖葫芦太多了,让她不要买这么多,她非得要6串。

吃是吃完了,吃到牙疼,手还黏糊糊的,到后面都已经融化了。

她脏的不行。

再看小乖的打扮,尉迟夫人差点就两眼一黑,要晕过去了,谁给他打扮的这么土里土气的。本来很好看的一个姑娘,怎么打扮的跟年画娃娃一样?

穿的这是啥啊……

一身的花棉袄,早上出门的时候,管家给扎了两个麻花辫,现在已经乱糟糟,头髮乱的飞起。

「这是谁穿的衣服,这么丑?」

尉迟羡:「我挑的,不好看?」

他还精心打扮了一番,觉得这样的穿的好啊喜庆又保暖的。

就是出去了一上午,乱糟糟的,小乖还趴在地上撒泼打滚,自然就乱成这样了。

尉迟夫人:「……这哪里好看了?你的审美是真不行。」

尉迟羡明白了,「妈,是你的审美跟不上我们这些年轻人了,不是我的问题,是你的问题。」

尉迟夫人:「……」

就他这土的不行的审美,老人家都不屑,他还沾沾自喜上了。

小乖的手还是黏糊糊的,刚才就警告了,说不能碰他,回到家用清水洗,小乖这才乖乖的伸手,防止黏糊糊。

可是,都已经回到家了。尉迟羡没有给她洗手,她觉得好难受,受不了这样黏糊糊的感觉,对着他的屁股上的裤子,抹了一下。

尉迟羡差点又要骂出来了。

这坑货,又是突然坑他!

往哪里抹不行,非得把这么脏的手往这个地方摸,气的他又打她的手。

「脏鬼,你这个脏鬼,一天到晚不注意卫生,把你扔垃圾堆去得了,你以后就住垃圾。」

说完,拽着她的手进去到了厕所里面,给她洗手。

尉迟夫人是过来人了,她怎么感觉刚才儿子的行为不太对呢?毕竟虽然人家是个傻子,没有正常人的思维,可是……也不能对人家姑娘这么亲密啊,毕竟是个姑娘家。

她有些担心了……儿子……该不会真的喜欢这个傻姑娘吧?要是对这傻姑娘有意思,那怎么办?绝对不能……跟这个傻姑娘在一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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