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格尔的嘴边带着澹澹满足的笑容,世界上总有些人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她那么耀眼,有那么多朋友,似乎每一个人都喜欢她,她也对每一个人都好。
可只有你才知道,花前月下的电话粥只会为你而留。
路明菲从来没想过芬格尔为何那么懂中文,以为那只是卡塞尔学院推行中文教育的结果,实际上很多年前的芬格尔进入卡塞尔学院的时候,连英文都说不利索,那会儿他是靠着自己的德味儿英文和手脚比划来和人沟通的。
芬格尔·冯·弗林斯,如果路明菲再了解一点德国文化,就会知道冯这个字眼代表着德裔的旧贵族,本意表示为从属关系,他的祖上必然是拥有封地的大家庭,就像恺撒的加图索。
他会那么熟悉中文,只是因为那时候他遇到了一生中最珍重的女孩,她来自那个讲述古老语言的国度,是她带着芬格尔这个旧世界的贵族融入了新世界的生活。
败狗真的曾经牛逼过,现在又败狗了,只是回到了遇到她之前的生活,所以他从未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