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据我所知,西医的发展史并不长,在宗教统治的背景下,西方人迷信巫医,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形成系统的医学理论。当然,他们有一些药物比较有效,但基本都是通过实验,也就是像神农尝百草一样,不断试错试出来的。那你开办学校,要教给学生什么呢?」
久病自医,他这是读了多少医书啊!
我想了想,他之所以觉得西医一无是处,应该是因为传教士没能只好他的腿。
我问过东堂的医生,也和罗怀中探讨过,根据他们的表述,加上我浅薄的常识,我推断,他腿上的毒疮,应该是皮肤化脓性细菌感染所引起的疖肿或蜂窝织炎,发病的原因可能是机体免疫力下降的同时被毒力较强的细菌感染,后期则酗酒加重了症状。
这么一点小病,要是在现代,用点抗生素,最多做个小手术也就好了。在这个不认识细菌,也没有抗生素的年代,却足以摧毁一个皇子的人生。
「十三爷,西医的理论基础确实不如中医,我们想要开设的临床医学,是一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哪里不舒服就治疗哪里的学科,就是要把人家尝遍百草得出的结论直接拿来用。
您问我,能教给学生什么,我不是大夫,没办法给您专业的答案,但我可以举几个例子:法国的眼科医生,已经可以通过手术为病人摘出眼中的白内障,使其恢復视力;英国医生已经开始推广骨盆测量法,帮助产妇顺利分娩;依然是英国医生,通过大量的临床观察总结了心臟病的症状,并开始用洋地黄治疗心臟病……
我想,哪怕我们的学生只学透其中一个,也能造福无数百姓。」
十三爷点点头,微笑道:「你说的不错,就是太理想化。你说的这个做手术,我也听说过,只能由极少数医生操作,而且大部分病人都会在术后感染死亡,我想,绝大多数病人还是想让中医保守治疗。」
「所以我们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中医的补充。有句话叫病急乱投医,中医治不好的时候,不妨试试西医。」
他的笑容给了我莫大的勇气,为了学校顺利开办,为了他,我忍不住衝动道:「十三爷,您可以让我看看您的腿吗?」
他脸上的笑容一滞。
诚亲王质问:「你又不是大夫,看了又能如何!」
十贝勒则嚷道:「姑娘家家的上赶着看老爷们的腿,这像话吗?!」
我只看着十三爷,大胆道:「十三爷,我之所以敢夸下海口办学校,是因为我认识一些优秀的医生,我甚至见过他们治癒过和您相似的病例,我想亲眼看看您的腿,把症状告诉他们。等要来治疗方案,您可以拿到太医院,让太医们商定用还是不用。」
「哟,这丫头真不简单!」十贝勒左顾右盼挤眉弄眼,「悄悄打听老十三的病,就等着今天献殷勤呢!」
「老十你闭嘴!」冷不丁,我领导呵斥了他一句。
我抬眼看过去,他脸色阴沉,好像也没有鼓励我的意思。
恆亲王身边的小阿哥问:「你真见过别人治好这个病?」
我给自己留了点余地:「我只是从东堂传教士的口述中判断十三爷的病情,没有亲眼见过,所以不敢贸然下结论。」
他立即看向十三爷,叫道:「十三哥,你让她看看吧,皇阿玛说过,真正好的西医都在本土,也许他们真有办法呢!」
十三爷咬唇垂眸看着自己的腿,半晌却惨然一笑,摆摆手道:「算了,我都习惯了。反正死不了人。」
雍亲王在他后脑勺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把,恨铁不成钢道:「出息!既然她有这个资源就让她试试,治好了你,我就同意她办学,治不好,这辈子休想办起来!」
行吧……不愧是扼住我咽喉的好领导!
十三无奈地摇头,看着我笑:「那好吧,若能治好,我也投你一票。」
十贝勒大声嚷嚷:「我也投!」
我忐忑不安地走到十三爷跟前,看着他慢慢捲起裤腿,一点点解开渗浓的绷带,露出狰狞的病灶。
这得多疼啊!他居然还能下地干活!
正在脑子里组织语言时,一份纸笔递了过来。
我领导面无表情地说:「现在就记下来,免得回头忘了,还得让十三爷再遭揭一次伤疤。」
十三爷抬头拍马屁:「还是四哥想的周到。」
雍亲王满脸歉疚:「是四哥大意了,不该让你下地干活的。」
这兄友弟恭,看着还真是感人呢。
临走,诚亲王叮嘱我:「儘快写好信交到主客清吏司,本王会催他们儘快审核发出。」
十贝勒冷不丁将我的笔记抢走,递到雍亲王面前,哈哈大笑道:「四哥你看,可惜了你的湖笔徽墨!」
雍亲王淡淡道:「你写的有多好吗?」
我忽然觉得,穿着根本不影响他的颜值。
回程,叶兰和我八卦了一下十三爷年轻时候的风流韵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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