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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庸小子提前回来了?」

卢菀顺着他目光看去,只见一个身量颇高的文士,将两隻袖子高高挽起,一手有些费力地提着个粥桶,一手拿着木勺,正在为腿脚不便,不方便排队的老人施粥。

此人肤色白得过分,也瘦得过分,从背面看简直像用麻杆撑着衣服似的;他举手投足中带着无论如何也演示不住的文气,施粥的动作却十分熟练,一看就是在流民百姓中混惯了的。

卢菀:「难不成那就是庸太守?」

「正是,」钱老眯眼看了看,语气中带了几分惋惜:「他呀,说是通州太守,实际上南境五州都是前线,仗打了快五十年,刚刚安定下来,这边没几个真正能理政的文官;边境五州但凡有点大事小情的他都管。」

钱老嘆息道:「庸小子心里揣着老百姓,就去别人家地盘上到处『讨嫌』,人家其他州府的上官岂有不烦他多事的道理?这些年若非有花大将军这个老朋友给他撑着门面,说不定早让人排挤下去了。」

这一番话,已经足够卢菀对这位庸太守而今的地位做出了解。

第一,庸南是个「傻热心」,职权虽高,也办实事,虽然受到百姓拥戴,对州府政务却不能做到如臂使指,世家富户,多半不怎么卖他面子——

若非如此,几千人的流民问题虽不说彻底解决,但找块地方让他们住下应该还办得到的;

第二,那位肌肉壮汉,全民男神花大将军是庸太守的好朋友,比起此地的太守庸南,花修明似乎更是个说一不二的真主子。

卢菀心中有了计较,与钱老告罪,隻身向庸南走去。

她走到的时候,庸南正蹲下身来,从胸口衣袋里摸出一个小纸包,轻轻捏开靠在墙根的小姑娘的嘴巴,将那纸包里的药粉给她倒进去。

这小姑娘的身量有十三四岁了,头髮梳得挺齐整,衣服也不如何脏,只是面黄肌瘦,一副长期营养不良的样子。

卢菀跟着蹲下:「她叫什么名字?」

这话显然不是问没力气说话的小姑娘,她问的是旁边的庸南。

青年文士有些诧异地侧过头——

「这兄弟实在白过头了,」卢菀想:「如果胖一点,说不定还占个唇红齿白,现在这白惨惨的样,嘴唇又红,简直像在地府没吃饱飘出来了似的。」

惨鬼庸南挑挑眉,清了清嗓子:「她叫玉珠,是回程路上我捡回来的——请问你是不是那个卢姑娘?」

卢菀拍拍手起身,顺手把庸南也拉了起来;庸太守本来因为男女授受不亲想推拒,谁料这卢姑娘力气实在太大,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被「托」着站起来了。

惨鬼庸太守甚至因为体重不够,还被她带的踉跄了一步。

他不动声色地揉按着被卢菀掐住的胳膊,心道你力气再大点,是不是要把我甩飞出去?

「怪不得相中了花老狗,」庸太守暗戳戳腹诽道:「你两个以后在家里摔跤玩算了!」

大力卢菀对惨鬼庸南一拱手,十分潇洒地笑问:「卢家那么多姑娘,怎么我就是『那个姑娘』?」

庸南从自家儿子那听了不少「神女卢菀」的想法,因此虽然嫌弃她大力,态度却十足郑重:「思宁说你有法子安置流民——还是彻底解决,能让他们在宁州安家立业。」

「是啊,来的路上我给钱老也说过了,」卢菀一抬手,示意他边走边说。卢菀轻轻鬆鬆接过他手里的粥桶,跟着他一路去施粥:「他觉得难度虽然大了些,但未必不可行。」

庸南手里不停,沉思片刻:「仅靠你一家的生意,这个配送量不足以养活这么多人。」

「当然。一家,十家,都不够。」

卢菀:「但我的目标,是让宁州所有的酒楼,乃至于店面,都通过我的外卖系统去开拓业务。庸太守,你应该明白吧,这不单单是流民安置的问题了,一旦做成,那就是从无到有地开拓市场,整个宁州的GDP,都会实现质的飞跃。」

庸南做了这么多年父母官,如何不明白她意思?他难掩激动地问:「鸡滴皮,那是何物?」

「……」卢菀:「简单说就是总体收入。」

「不那么简单,」庸南是个聪明人,一点就透,但他扎根实地在边境五州做了好几年实务,没有轻易就被这张大饼蒙住眼:

「我虽然是宁州太守,但宁州势力混杂,世家,富户,有很多时候,他们的协同动作,才能决定大部分政务的走向。」

庸南把话说得非常实在:「不如我这么和你说吧,若非我与通州的花修明是穿开裆裤长大的兄弟,这宁州太守的位置,宁州的世家是不会允许我坐这么多年的。」

卢菀欣赏他的坦诚,见惯了像崔老闆那样滑不留手的老家话,坦荡的惨鬼庸南显然更适合做盟友。

「如果我说,只要庸太守愿意跟我合作,这世家富户,阿菀都能帮你平了呢?」

卢菀看着他眼睛,定声道:「毕竟眼下大战方定,谁也不知道过个几年是不是还要开战——话语权总要回到当政人的手里,那才是安全的。」

庸南没有抬头,施粥的手却细微地抖了起来,洒出来的一点,烫到了老人家的手。他赶忙摸出帕子帮人家包上。

「那我庸南,虽说没什么能给你。」他语气极轻,却又极郑重地说:「但之后力所能及之处,必定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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