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外出一次,她也不止给周崇明买了东西,给家里其他人也买了礼物带回来,叶知心是一串漂亮的银手炼,妈妈是一条金项炼,爸爸是两瓶好酒还有几盒好茶。
同时带回来的,还有一笔不小的钱,赚了钱,如果存银行的话,也能拿不少利息,但她没有这么做,前辈子直到离婚,她都是租房子住的,其实骨子里对房子的执念是很大的,这辈子有了钱,第一个想法就是买房子,她也不贪多,只为给自己留条后路,就算再如何,房子作为固定资产,也没办法赔到哪里去。
她还记得县城有几块地方以后是要拆迁的,灵岩县到以后,也算是较为发达的县城,因为每年国际撞球比赛都放在灵岩县举行,很快就带动了县城的发展,也有自己的景点产业,不去别的地方,住在灵岩县也是很滋润的。
她想到就做,回来就和叶顺说了这个想法,买房子,对于要支撑全家人开销的一家之主来说,买了镇上的房子已经是出格的举动了,毕竟几代人都生活在村子里,要放弃还真不容易,叶顺本也没打算在镇上住太久,没想到女儿一来就要买县城的房子。
其实买也没毛病,县城的生活肯定要比村子里要好一些,叶顺也不是古板的人,不用她多说,就答应给她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