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es)中所表达的异议,声称“没有人会认定,这样一个无名之辈的这一姿态会改变我们民族对其国旗的看法”。
布伦南用一句话概括了他对公众自由的看法:“如果存在着一项支撑宪法第一项修正案的根本原则的话,那就是,政府不能因为社会感到某种观念激进或不能接受(offensive or disagreeable),就可以简单地禁止其表达。”根据这一原则,“州政府防止扰乱治安的公共利益并不支持这项定罪,因为詹森的行为并未威胁扰乱治安。州对维护国旗作为民族和国家统一象征的愿望,亦不足以支持其对(詹森)政治表达的刑事定罪。因此,我们维持德克萨斯刑事上诉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