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太复杂了。我们在评判帝国时代的对局的胜负,只能采纳皇帝的标准,准确点说应该是开国皇帝的标准。朱元璋划定的圈子之外的官吏衙役,一概要算作白员。为了贯彻这条标准,我们不得不把太监当成公务员,也不得不把平民百姓可能需要的公务员当成白员。皇帝不肯为百姓掏钱,我们能有什么办法?他是天下万物的总代表,垄断了对错标准的确定权。我们说朱元璋败于白员,依据的便是他的标准。
当然,朱元璋在自己的任期内发动了几次大扫荡,取得过局部和暂时的胜利,但这是一场持久战和游击战。我们可以把儒家信条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正式法规看作一种共识,一项边界协定,一条统治集团与百姓之间在长期互动中摸索出来的公认疆界。我们已经看到,官吏、白员甚至皇帝都乐意侵犯百姓的边界,而百姓缺乏应手的反击武器。抵抗侵犯主要依靠皇上和大臣的良心,依靠那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儒家式的迂阔和梗直。这未免过于软弱单薄了。既然无法借用民间力量构筑利益对抗格局,好皇帝和好儒家的良心便陷入敌众我寡的战略态势之中,败局由此确定。
九、大局:淘汰良民假说
白员的胜局又意味着什么呢?復社名士侯方域(1618-1654,字朝宗)目睹明朝灭亡,入清后在《壮悔堂文集》“正百姓”中写了一段文字,我想把这段文字所表达的思想称为“淘汰良民定律”。“定律”需要更充分的论证,不能妄称,这里先称其为“假说”。 侯方域的“淘汰良民假说”,从百姓的视角展现了白员必胜之局所牵涉的全局。
侯方域说:明朝的百姓,税加之,兵加之,刑罚加之,劳役加之,水旱瘟疫加之,官吏的侵渔加之,豪强的吞併加之,百姓一,而加之者七。
此时老百姓的对策是什么呢?侯方域说,富裕的百姓,争相出金钱入学校;狡猾的百姓,争相拉关係充吏胥。用这种办法可以逃避七项负担中的两项。
这里需要解释几句。按照明朝的规定,州县学校的生员(俗称秀才)和胥吏可以免除赋役。生员是官员的后备军,官员食税而不纳税;胥吏已经是领伙食补助的服役人,因此不再承担赋税。于是,这两种身份就提供了针对“税加之”和“役加之”的避难所。我们知道,胥吏的身份是可以用“顶首钱”买的。生员的身份同样可以买到,譬如《儒林外史》第三回中的周进,那位每年挣十二两银子的私塾先生,就用二百两银子买了个相当于生员的监生身份。这种交易实际上包含了避税权的买卖。
不过,侯方域把这两种身份仅仅当成避难所,未免有些消极片面。生员可以领取国家发的伙食费,大体是每天两升米的样子。胥吏不仅有工食银,还有种种陋规收入。这一增一减,对金钱和人力投入来说便是可观的回报。更何况,加入生员和胥吏队伍也将提高对抗刑罚、兵、胥吏和豪强吞併的能力。
侯方域接着说:现在单说赋役问题。百姓正在痛苦无告之时,进学校就免除了,当吏胥就免除了。免除的结果如何呢?侯方域开始进行动态计算。他说,十个人中逃避掉一人,就要以那一人逃避的份额加于剩下的九人。百人中逃避掉十人,就要将那十人的份额加于剩下的九十人。如此恶性循环,逃避的压力越来越大,逃避的竞争越来越难以禁止。于是,天下的生员和胥吏渐渐增多,百姓渐渐减少。开始还是以学校和胥吏加于百姓,后来就是以百姓加于百姓了。
说到这里我想插两句话:第一,侯方域又忽略了生员和胥吏的侵渔能力,按照我们熟悉的比方说,他们从牛羊变成了牧工,他们也要吃牛羊肉的,李榕笔下的白役就是证明。第二,我在描绘白员队伍成员时忽略了生员等身份。那些额外的生员,编外的士兵(专有名词为“挂兵”),吃官饭而无官身的师爷家人长随,甚至无官身而做官事的保甲长(近似如今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理由根据他们吃官饭的程度获得完整或部分的白员身份。
侯方域说:剩下那些没有办法的百姓怎么办呢?如果不死于沟壑(指逃荒要饭病饿而死),就只好相率为盗贼。天下怎么能不乱啊。
这就是淘汰良民定律。良民或者死于沟壑,或者挤入白员队伍,或者沦为盗贼。这条定律比我开头猜想的“白员兴则社稷衰”确切得多。社稷兴衰是难以计算的,良民却可以计算。白员是低成本伤害能力的追求者和使用者,是“破坏力”集团的成员,一旦他们超过某个比例,便吞噬了良民的扩大再生产能力;白员在人口中的比例继续扩大,还将吞噬良民的简单再生产能力。越过这个转折点之后,良民的数量便开始下降。
许多人奇怪,说中国明清有那么多“资本主义萌芽”,为什么不能长出资本主义,看看这条定律就不奇怪了。
在侯方域列举的七条负担中,税、兵、刑罚、劳役、水旱瘟疫、官吏侵渔、豪强吞併,五条来自官府,一条豪强吞併有半官方色彩,只有水旱瘟疫属于自然力量。同样的资本和人力,百姓可以用于生产抗旱排涝设备,也可以用于购买胥吏之类的身份。假如七项负担同等沉重,对付水旱只能免其一,当白员却可以免二减三外加得一。此时,有心对付水旱的良民,究竟何去何从呢?难道不应该加入侯方域描绘的恶性循环吗?
“合法伤害权”是官家安身立命的本钱。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