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赔着笑小心伺候。
我放下瓷盒,站起来,一语不发离开。
古董店老闆莫名其妙,「先生,有什么不妥?」
他也不回答,随着我身后。
我戴着一双皮手套,一直没有除下,他十分自然地伸手过来握住我的手。
我没有挣脱,那像是太自然的事了,但隔着手套,仍可觉得他强大有力的手仿佛永远不想我挣脱。
从来没有人拉着我的手在路上走,从来没有。
感觉是这么新鲜。
已是下班时分,街上挤满了人,都是陌生人,他的眼光并没有情深款款地落在我身上,但他紧紧握着我的手,天下那么大,在这一剎那,我只认识他一个人。
开头的时候,都是这么微不足道的吧?
过马路的时候,他站住脚,我渴望把头靠在他肩膀上歇一会儿。
在这一刻,我像是找回了失去的一些什么,时间像是忽然往回走,站在我身边的是陈国维,那时我年轻,我被需要。
我仍然控制着自己,脖子酸麻,看着雨中的红绿灯渐渐随着水渍化开。
我躲在他身后,用另一隻手印了印眼睛。
他总该把名字告诉我吧。
抑或名字根本不重要。
至少我也应该问他想把我拖到什么地方去,但一切的俏皮话都是不必要的,既然自愿跟他走,哪怕他把我带去卖。
保护自己,我感慨,谈何容易。
雨急了,路人纷纷撑开洋伞。
他穿着凯斯咪大衣,不怕受湿,我的衣服始终是身外物,但天然鬈髮被雨一淋,黏成一团团,全是螺丝卷。
终于到了目的地。
是一家小小的印度茶馆,红头阿三卷着舌头前来招呼,认识他。
他终于放开我的手,我们坐下来。
我用另一隻手去搓那隻被他握过的手,握太久了,有点麻痹,又怕搓顺了血脉,会怀疑刚才是否真的被他拖着走那么一大程路,于是犹豫着。
一低头,发觉鞋上都是泥斑。
他掏出手绢,替我揩面孔上水珠。
揩干之后,忽然把手绢捂在我鼻子上,这动作往往由保姆做出,伺候小孩擤鼻涕,我感动之余,忍不住笑出来。
他也笑了。
这是我第二次看他笑,距离很近,牙齿并不整齐,两隻犬齿特别尖,再长一些,可以充吸血伯爵。
大抵吸血蝙蝠幻化的人形都这么漂亮,所以被害的女人勉为其难地挣扎一下,心甘情愿地做了同党。
我瑟缩一下。
印度人郑重其事地端来两杯浓茶。
杯子还未递上,香气已经扑鼻。
我又冷又渴,一喝就半杯。
一生中没有饮过这么香甜馥郁的牛奶红茶,我捧住杯子,一切像一个梦,凭我自己,怎么会找到这种扭扭曲曲的地方,喝得到这种味道的茶。
他像是很高兴我欣赏这杯饮料。我再一口喝尽了它。
精神亢奋起来,仿佛喝下一种神秘的药剂,这种药的毒素会在体内繁殖,控制我的情绪。
但我没有害怕,有什么是不用付出代价的呢,凡事都要冒险,结局并不重要,主要是在过程当中,当事人有没有觉得快活。
你看,这药已经开始发挥它的魔力,平时我是不会这么大胆,但现在我认为即使是一点点的快乐,也值得牺牲许多去争取。
我低着头,已暗暗决定把一切豁出去。
印度人过来,问他是否会留下吃咖喱,他摇摇头。
释其幽怨的乐声传出来,我傻乎乎地呆坐着,忘记身份,忘记年龄,忘记一切。
我也曾想过,也许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不过即使是这样的机会也太难得,委屈得这么悽怆,我眼角禁不住又湿了。
我们离开时,天已全黑。
店铺虽打烊,灯火仍然通明,雨已停止。
没有目的,也无栖身的地方,两人默默肩并肩散步。
也许合该如此,迎面而来的,竟是玛琳与她的另一半。
对,她的精品店就在这附近。
我向她微笑点头,她本来预备交换笑容,突然看到我身边的人,毫不忌讳地怔住,张大嘴,然后如见了黑死病般匆匆拉着她丈夫离去。
我耸耸肩。
多年来我是陈国维的装饰品,只能装饰他,不能装饰别人。
吃酒打牌跳舞都不妨,可以疯可以玩,但不可以冷静地投入。
我面部表情必然有点过分陶醉,以致一照脸玛琳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
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把我送回家去,我们在大堂前道别。
檐上有一盏四十瓦的长明灯,以前不大觉得它的存在,今夜它投影下来,刚巧一个圆圈,把我与他环绕着,像舞台上特地打的灯光,标出男女主角。
站一会儿我按铃,女佣人来开门,这么早回来,连她都觉得诧异。
看着我进去,他转头。
我连忙到客厅撩起一角窗帘,看他上车。
一切像第一次约会。
第一次约会我的人,正是陈国维。
我们去跳舞,到十一点多回来,与朱二不同的是,国维不住地说话,他认为漂亮的女孩子该在十二点敲响之前回家,免得露出原形。
我进了门,也掀开窗帘看他上车,渴望着有第二、第三,以及无数次的约会。
我放下厚丝绒帘子。
梳洗时把一双手浸入面盆,涂肥皂时发觉忘记脱皮手套,难怪洗半天都觉得木乎乎的,赶紧剥下它。
这早晚国维已经到了纽约吧?
邓三小姐因血压高治疗了数年,突然半身不遂,意识清楚,但已不能说话,之后又失去意识,对呼唤没有任何反应,经诊断之后,医生说是脑出血。
不久便全部靠管子维生,期望脑出血能停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