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苦学生呀。」
「嗯,苦学精神倒是一样的。」
兆芳微笑。
小平叔并不真是她的叔叔。
小平叔只是爸爸的好朋友。
大人有那样有趣可亲的朋友,真是下一代的福气,兆芳为此感激父亲。
妈妈对小平叔也亲厚,每逢把客房中被褥整理出来,炖下一锅罗宋汤,兆芳便知道小平叔要驾到了。
来来去去之间,时光如流水,兆芳也已进了中学。
妈妈老笑道:「小平,你总也不老,你看我,都变成阿巴桑了。」
「那么,你是至美的阿巴桑。」
妈妈笑得合不拢嘴。
每次出现在雷家,总为雷家带来一点色彩,他的礼物也是多彩多姿:一块千古陨石、一方天然水晶纸镇、一棵紫藤科植物……
一日,兆芳的父亲忽然说:「囡囡,比起小平叔,爸爸是闷很多土很多吧。」
兆芳十分吃惊,「啊,没有,爸爸要工作,爸爸要养家,爸爸要照顾我,可不能到处跑。」
她父亲满意了,笑笑,把女儿搂在怀中。
世人怎么看不要紧,在女儿心中,他可不平凡,他是一个好爸爸。
这已经足够。
小平叔教会兆芳观星,秋天及春天的星空,可以看到不同的星座:大熊、北斗、飞马,一一如数家珍,一大一小往往看到深夜才睡。
兆芳听见爸爸说:「唉,天天上班,日日上班,做着无限卑微的工作,发觉自己渺小的很。」
妈妈笑问:「要不要跟小平到珊瑚岛潜水?」
「又不敢。」
妈妈哈哈笑。
兆芳也抿着嘴。
爸爸叫她,「兆芳,你过来。」
兆芳走过去。
爸爸伸手比一比,「啊,到我耳朵这么高了。」
兆芳看上去,宛如少女。
她自觉手长脚长,异常尴尬,脾气也有点僵,时常为小事忽怒忽喜。
「女儿长大了。」不知怎地,爸爸的语气听上去有一丝茫然。
妈妈为兆芳解释:「他怕老。」
等小平叔来时,兆芳问:「为什么人会怕老?」
「因为老是很悲哀的一伞事。」
「为什么?」
「因为老弱多病,渐渐不能照顾自己。」
兆芳耸然动容,「啊,人人都会老吗?」
「会,按着定律,人人且必有一死。」
「哗!」
「不过,我们很少去想这些,我们乐观,我们尽力发热发光,寻欢作乐。」
「小平叔,你老还是我爸老?」
「差不多,你爸比我大一岁,」小平叔笑,「不过,你爸成就比我高,他已经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儿。」
兆芳笑了。
小平叔在秋季一定出现,因为那时本市天气比较凉快。
那一年,刚开学,兆芳升了中学三年级,自觉资历甚高,在学校中,已是小师姐阶级,自学校回来,书包咚的一声扔在地下,一眼看到门口放着一隻熟悉的旧皮夹,她欢呼一声:「平叔叔来了!」
母亲自厨房出来:「嘘。」
「平叔在睡觉?」
「兆芳,你别造次-」
可是兆芳已经一个箭步去推开客房的门。
门一打开,兆芳怔住。
坐在梳妆檯前的,是一个陌生的褐色皮肤女郎,长发束头顶,身上只裹一块大毛巾,在镜中看见兆芳,笑吟吟地转过头来,「你一定是小兆芳了,小平常跟我说起你。」
兆芳慌忙说:「对不起,我不知道-」
「不怕不怕,这本来是你的家嘛,进来进来。」
兆芳涨红了脸,幸亏身后响起平叔的声音,「兆芳,你又长高了。」
那女郎乌溜溜的双目似会笑,「我叫琦琦。」
兆芳同他们打个招呼即时退出,回到自已房内,讪讪的感觉不退。
那一定是小平叔的女朋友了。
丝丝惆怅袭上兆芳心头。
母亲跟着进来,「那是平叔的朋友。」
兆芳转过头去,「是中国人吗?」
「有一点华人血统,在夏威夷出生,他们在纽约认识,两人均是和平部队会员。」
兆芳低下头,惘然若失,究竟失去的是什么,她又说不上来。
母亲说:「你别打扰他们。」
兆芳点点头。
失去的,是与平叔共处的时间吧。
兆芳只得说:「琦琦十分漂亮。」
「嗯,过得去。」
兆芳嘆了一口气,轻轻翻开书本。
下午,小平叔同琦琦出去了。
父亲下班,得知此事,十分诧异,「什么,小平带女朋友来?」
母亲点点头,轻轻掩上书房门。
可是兆芳还是听到了他们的对白。
「是个怎么样的女子?」父亲好奇地问。
「十分妖冶。」
「浓妆?」
「不,更糟,天生妖冶,抹都抹不掉。」
兆芳笑出来,母亲终于说出她的心底话。
「我怕她不适合小平。」
父亲看母亲一眼,「你又不是他,你怎么知道她不适合?」
母亲不语了。
雷家住在那种罕有的老式房子内,多两个客人,并不碍事,况且,这两个客人懂得招呼自己。
周末,兆芳无所事事时,被他俩叫住。
小平叔拍拍沙发,「兆芳,过来聊天。」
兆芳跑去坐在他们两人中间。
她问:「你们打算结婚吗?」
琦琦笑答:「我们已经同居。」
兆芳约莫听过这个名词,不出声。
「我们暂时不考虑结婚。」
晚上,雷太太对丈夫诉苦:「对我女儿灌输这种知识,我觉得不大好。」
「兆芳已是初中生,不妨。」
做母亲的嘆口气。
「不要太过保护兆芳,世上确有这么一回事,早些让她知道,她不会大惊小怪。」
雷太太困惑,「他们还要在这里住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