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多米那斯)。也就是说,屋大维实行的是元首制,戴克里先实行的是君主制。以此为界,罗马帝国也被分为前期和后期。
戴克里先是一位奇怪的皇帝。他确立了君主制,却又把帝国分为四个部分,由四位统治者治理。其中两个是正职,称奥古斯都;另外两个是副职,称恺撒。
这种制度,叫四帝共治。
四帝共治的目的,首先是为了国家安全。四位正副皇帝分到的也不是领土,只是保家卫国的责任区。这与其说是戴克里先觉得一个人承担责任太累,不如说帝国已经脆弱到独木难支,必须有更多的人来同舟共济。
制度改革的第二个目的,是政权的稳固。一国四帝分居四个首都,总不至于在同一时间内,都像前面那些皇帝一样被近卫军杀了吧?就算杀了一个,还有三个。
第三个目的则是权力的和平交接。要知道,在罗马帝国的话语体系中,奥古斯都历来代表皇帝,恺撒则有皇储的意思。因此,按照戴克里先的设想,一个奥古斯都(正帝)去职,就会有一个恺撒(副帝)补位,秩序井然。
何况所有的恺撒(副帝)都是奥古斯都(正帝)挑选和指定的,更何况戴克里先还规定副帝必须娶正帝的女儿为妻。儿子不能挑选,女婿和副帝却可以,这就比可能出现尼禄和康茂德的父死子继要让人放心得多。
稳妥吗?稳妥。
至少在戴克里先看来,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