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金布尔命案的不在现场证明是一大闪光点,是克里斯蒂才华的最好明证。书中出现的内容跟十七号笔记本概括的基本一致。作为克里斯蒂的最佳手法,这段文字本身一如既往地简洁:
莉莉命案的背景
写信给肯[尼迪]大夫(不顾丈夫的建议)——他来见贾尔斯和格温达的时候找到马普尔小姐——带着她的信——说他让她乘坐星期二四点半的火车来迪尔茅斯站。贾和格四点半到达那里。其实他让她乘坐两点半的火车来——两封信——完全相同——除了时间
总体而言,《沉睡的谋杀案》不如其他写于一九四〇年代早期的作品,例如《牙医谋杀案》、《阳光下的罪恶》和《藏书室女尸之谜》。多亏有了笔记本,我们现在知道其中可能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