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编管的罪人眷属之中,或出身于达官贵人之家,或脱落于破产豪商巨贾庭院内,最普通的亦是自小被卖到青楼妓院中。至南宋已有从事买卖娼妓的“娼侩”,一般人家的女子,或因动乱,或因贫苦,为生计所迫,常经娼侩之手流入娼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