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也够我受用的了。人们要是真心相爱,贫穷本身就是财富。我讨厌豪华的生活。我无论如何也不要住到伦敦。能在偏僻的村镇上有座乡舍,这就够迷人的了。”天花乱坠地表白了一番之后,紧接着又加了个话尾:“里奇蒙附近有几座小巧可爱的别墅。”从乡舍溜到别墅,一语道破了她那爱慕荣华富贵的真情实感。类似这样的绝妙对话在小说里俯拾即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读简·奥斯丁的小说,确能使读者从说话看出人物来的。
简·奥斯丁的小说大都取材于一个“三四户人家的乡村”,讲的多是女大当嫁之类的事情,有人认为生活面狭窄了些,题材琐碎了些。可是,喜欢“二寸牙雕”的人,有谁又嫌它小呢?简·奥斯丁写小说,恰恰是以创造“二寸牙雕”的精神来精雕细琢的。我们读她的作品,也要像欣赏“二寸牙雕”那样仔细玩味,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森罗万象、意味无穷的艺术天地。
译者
上卷第01章
凡是在凯萨琳·莫兰的幼年时代见过她的人,谁都想不到她命中注定会成为女主角。她的家庭出身,父母的性格、她自己的品貌气质,统统对她不利。她父亲是个牧师,既不受人冷落,也没陷入贫穷。为人十分体面,不过他起了个“理察”的俗名,长得从来不算英俊;他除了两份优厚的牧师俸禄之外,还有一笔相当可观的独立资产。而且,他一点也不喜欢把女儿关在家里。她母亲是个朴实能干的女人,她性情平和,而更为了不起的是。她身体健壮。她在凯萨琳出世之前生过三个儿子。在生凯萨琳时,人们都担心她活不成了,不料她还是活了下来,接连又生了六个孩子,并且眼看着他们在她身边长大成人,而她自己也一直很健康。一家人家要是养了十个孩子,个个有头有脑,四肢齐全,总被人们称作美好的家庭。不过,莫兰家除此而外。没有别的好称道的,因为这些孩子大都长得很平常。而凯萨琳多年来一直像其他孩子一样难看。她细瘦个儿,笨里笨气的,皮肤灰里透黄,不见血色;头髮又黑又直,五官粗粝。她的相貌不过如此,她的智力似乎同样不适宜作女主角。她对男孩子玩的游戏样样都喜爱。她非但不喜欢布娃娃,就连那些比较适合女主角身分的幼儿爱好,诸如养个睡鼠。餵只金丝雀,浇浇玫瑰花,她都觉得远远没有打板球来得有趣。确实,她不喜欢花园、偶尔采几朵花,那多半是出于好淘气,至少别人是这么推测的,因为她专采那些不准采的花。她就是这个脾气。她的资质也同样很特别。无论什么东西,不教就学不会,弄不懂,有时即使教过了,她也学不会,因为她往往心不在焉,时而还笨头笨脑的。她母亲花了三个月工夫,才教她背会了一首诗《乞丐请愿歌》,结果还是她的大妹妹比她背得好。凯萨琳并非总是很笨。决非如此。《兔子和朋友》这个寓言,她比英格兰哪个姑娘学得都快。她母亲希望她学音乐,凯萨琳也认准自己会喜欢音乐,因为她很爱拨弄那架无人问津的旧琴,于是她从八岁起便开始学习音乐。没想她学了一年便吃不消了。莫兰太太对女儿们力不从心或是不感兴趣的事情从不勉强。因此她让凯萨琳半途而废了。辞退音乐教师那天,是凯萨琳一生最快活的日子。她并不特别喜爱绘画,不过,每逢能从母亲那儿要来一隻信封。或是随便抓到一张什么稀奇古怪的纸头,她就信笔画起来,什么房子啦,树啦。母鸡和雏鸡啦,画来画去全上一全模样。她父亲教她写字和算术。母亲教她法文。但是她哪一门都学不好,一有机会便逃避上课。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怪人!十岁的年纪亦表现得如此放纵不羁。可她既没坏心眼,也没坏脾气,很少固执己见,难得与人争吵,对弟弟妹妹十分宽和。很少欺侮他们。此外,她喜欢吵闹和撒野,不愿关在家里,不爱清洁,天下的事情她最爱做的,便是躺在屋后的绿茵坡上往下打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