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过一个提倡改革的人,管仲。管仲也是法家,法家一般不是很看重道德的作用,所以管仲说的话特别好:“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别在那儿唱高调,吃饱了什么都明白,以此看来法家的源起,可以追溯到管仲那个时候。
第二,主张以法为本。人类近代资产阶级提倡法制,这个“制”是制度的“制”,强调製度的完善和不可触犯。法家强调的法治则是以法治国,治“国内的老百姓”,国君不受治。那法律本来就是皇帝制定的,比如说明太祖颁布圣旨:“朕有天下,仿古为治,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我拥有天下之后,让老百姓都遵守礼法,光有礼法不行,你不听话就定律以绳顽。冥顽不灵的,绳之以法。皇帝冥顽不灵没关係,因为皇帝不会不听自己的话。贵族呢,贵族有免死金牌,凭什么有金牌呢(奥运会上你又没拿第一)?因为我祖先有功啊!像清朝的法律里面,贵族犯罪有八议,跟八议沾边的,就可以往下减刑。比如说议功,我们家祖先有功,所以应该死刑改无期了,议功、议贵、议亲……八议议完,走好吧您,无罪释放。这个在今天看来很荒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爸爸有功关你什么事儿?比如我爸爸是志愿军烈士,我犯死罪了,该枪毙照样枪毙,不能因为我爸爸是烈士,我杀人就白杀。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跟韩非子的法治还不一样,那时候的法治,就是用来治老百姓的。法家和儒家最大的区别就体现出来了,法家强调法治;儒家强调德治,为政以德,强调仁政。法家强调轻罪重刑,不杀不刑无以树威,吓唬老百姓,让平民不敢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