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设学堂。早在1902年,清政府将各省、府、州、县的书院改设为大、中、小学堂,颁布《钦定学堂章程》。1904年重订学堂章程,以日本教育为模式,奖励游学。选派学生出国留学,毕业后分别赏给进士、举人出身,自费留学生也一样。科举这一持续了约有1300年之久的制度完全被废除,确实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此后,新式学堂的毕业生在政府中占有重要的职位,代替了传统的有功名的人,而且在国外高等学校水平以上学校毕业的学生也有资格取得进士或举人的功名。清政府颁布了第一个系统完备并付诸实施的法定学制,教育从横向分,包括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从纵向看,把整个学制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阶段。西学课程有文学、算术、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图画、体操、外语、法制,中学有《四书》、《五经》,学制改革还是有积极作用的。
清政府鼓励工商业发展,制定和完善经济方面的法律。商部成立后,陆续公布了《商律》、《公司註册试办章程》、《商会简明章程》、《奖励公司章程》、《矿物章程》、《试办银行章程》等法律法规,奖励实业。
新政还包括废陋习,禁缠足、禁鸦片、废酷刑、允许满汉通婚。
新政促进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力量进一步壮大。西方思想得到进一步传播,近代化教育得到很大发展,是一场缺乏民族资产阶级领导和积极参加的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但增加了人民的负担,使中国劳苦大众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矛盾更加尖锐。为了实行新政,清政府必须想方设法筹集经费,不得不向下摊派,这是清末新政经费的最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