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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劳伦斯一隻脚重重的压在哈默的腿。加勒特一手就把手顺到哈默的脖上压着。哈默满脸泪痕,早知道你两个同妈生的同一副德行,我就不上来睡了!主阿...让我返回去认识加勒特前吧!

......

「早安!蜜雪儿夫人、贝文大叔。」

「哎呀呀~早安呢*」

「哈哈!!早安阿!看见年轻的小伙子总觉得自己也特别有朝气了呢!好!今天我也要继续努力钻研更美味的麵包!!」

我们向蜜雪儿夫人表达了想协助他们胜出比赛,他们非常的高兴。

「贝文大叔,那你到底想做出什么样的麵包来取胜阿?」

「说实话!我还没想到呢!哈哈!」

阿阿阿阿阿阿!!贝文大叔,你别再搔头傻笑了!你就是C羊羊里面的那个纯良的小灰灰!!

我抓了抓前额的头髮,无奈地说道。「那我们三人现在去买不同的麵包回来,先试试到底有那一种麵包可以勾起贝文大叔的灵感吧!」

......

我们走遍了包之都所有的麵包店,并且带回来大量的麵包给贝文大叔选择!

首先是包味店的招牌-黑麦麵包!

-「不行,这种味道咸酸的传统类麵包,嬴不了。而且他做得不好,竟然会有渣!」

再来是奴毕森的招牌-佛卡夏麵包。

-「这个要热吃才好吃,这么多家,不能保证客人会先吃我们的!而且奴毕森家的本来就已经做得很出色!」

花式麵包!

-「太普通了。」

吐司!

-「这个已经普及化了,拿来参赛意义不大!」

法式长棍麵包...布里面包...甜甜圈...夏巴塔麵包...红豆麵包...巴拉波利斯麵包...

最后贝文大叔撒赖起来了,把这些麵包统统都飞散到地上。「不不不不不!这些统统都不是我想要的!这些完全没资格上榜!我要自成一派!只有新派的麵包才能嬴过卡菲!这些统统都没有那一款好!」

...「贝文大叔,你知道卡菲会做那一款麵包参赛!?」

「哼哼!我当然知道!那是我的秘密武器,极美味的杂肠夹包!用猪肉、鸡肉、牛肉等多种美味的肉切成肉沫,再用盐、淀粉、调味料和水,把肉酱混成泥状物再製成肠,加上丰富的酱料,口感多样丰富!层次感强!卖相缤纷!酸辣咸甜随你所好!因为未研发完全,所以从来都没露面过,但前些天我看见他们买了很多肉类回店里!卡菲一定是要做杂肠夹包!」

像热狗?亏大叔想得出来呢!这热狗的确风靡全球,所向披靡!

哈默已经把口水都流出来了,他是吃货阿!「贝文大叔,能不能给我们也尝尝呢?」

「不行!那是未完成作品,杂肠包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口感都是软绵绵的!少了咬劲,肉类偏多!成本高不说,吃完一整个还会感到腻,不舒服!不然这可以说是麵包界中的新星!」贝文大叔说起来时相当的自豪。

我们摔空气!配方都被盗了你自豪个屁阿!!!

......

「所以,你是想要做出脆中带软,口感层次丰富,味道清新,吃多了也不会觉得腻,卖相吸引,和杂肠包一样都是咸酸甜辣随个人喜好而定的超好吃麵包?」

「是阿!」

「这怎可能有!!!」众人都被大叔雷到了,──除了我!

是的!我作为一个现代穿过来的真男人!怎可能没尝过比区区热狗更美味的东西!我搜索着自己的现代记忆,我忍不住微微的扬起了嘴唇。

虽然美味的麵包真的很多,但只有一样东西可以完胜热狗!那就是越南的越-式-法-包!大大的越式法包从天而降,出现在小人镇的天空,小人村长兢兢业业的带上大家纷纷跪下膜拜!

「...我曾经吃过一种极美味的麵包,那个麵包至今令我没法忘怀,那个漂亮优雅的模样比你口中的杂肠包也绝对好上几倍。我认为那可以让你完胜对手!」

完胜对手?有比杂肠包更美味的东西?!他们几个都目瞪口呆看着我,尤其哈默和劳伦斯侍卫,看着我的眼神带有怀疑和探究。

「那是软法棍的一种,偏短,约一个正常麵包的大小,做法与法棍无异,外脆内软。用优质的麵粉,水,酵母,盐,玉米油,鸡蛋做成。」

「哈哈!小子,软棍的确是外脆内软!可是味道实在太单调了!」

我露出笑容。「不,贝文大叔。我还没说完呢!」我想到越式法包的美味,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它不只外脆内软,它的夹料有生菜叶、薄肉片、肉酱、西红柿片、或许可以加少量的鸡蛋片。吃下去时,生菜的微甜夹着西红柿片那清新的酸味,烤肉片的烤汁和肉酱渗入软棍里柔软的包芯上,配上外层有嚼劲的法式软棍...那种滋味...」我又再咽了咽口水。回过神来发现他们还是呆呆的看着我,但他们口水一直流到地下,都快要流到我脚下了!连劳伦斯也擦了擦嘴角。

「哇靠!你们好噁心!」我嫌弃着他们。

「小伙子呀,这是什么麵包呀?似乎真的很好吃!」

「呃...我忘了。只记得味道!」

......

我们四位作为(伪)专业麵包评审员,正中规中举的坐着等吃。就这样子,我们已经连续疯狂吃了整整四天的法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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