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结果是有咯?”
“是的,真的有。而且不止这样,在我地盘的那家当铺并不是第—个遭窃,而是第四个。在那家当铺之前,有三起同样手法的窃案,也就是说八年前就已经开始了。从八年前起,—年一次,总是在神无月发生跟我见过的手法一模一样的窃案,抢走的钱也总是在五到十两之间。这个数目既不会让对方感到勉强,也不致构成威胁,是被抢的人家马上就拿得出来的金额。而到手之后,逃离的手法也一样。”
“是不是他不贪心?”
“我也这么想。被抢的那一方,损失也不大,这样一来,就可以降低被通缉缉的危险。”
老闆也嗯嗯地点头表示同意。
“而且从这点看来,那傢伙是个正派的人。如果是为了赌博或寻花问柳而行抢,应该会狠狠地干一票,每年抢的数目也会逐年增多才对。”
“可是,这傢伙不同。”
“嗯。我想一定是这样的,先作好计划,再像例行性活动那般年年付诸行动,这绝对不是那种火烧屁股的废物做得到的。”
捕吏又讚嘆这傢伙很聪明。
“他选定的目标,都巧妙地分散在各处。有时是大川那边,有时是这边,有时南有时北。因此没有人察觉这之间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