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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伤是辰门两天前所创。那日寻得双尾肥遗,它正趴在涧边晒太阳,圆滚滚的身躯颇为有趣。辰门玩心大发之余,意图将它的双尾打上死结……双尾肥遗当然不会乖乖被他欺负,一尾扫来……寻常人受不下它这一击,辰门仅是险险闪过,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落地时正巧一脚踩在了这条尾巴上,想当然,也踩断了它的尾骨。双尾肥遗受了惊吓,潜进涧底躲藏两日不露面。

踢他入水,也不是她心狠,他蹲在涧边,等的就是双尾肥遗浮出水面。如今出来了,还把他留在岸上干吗呢?

现在,双尾肥遗是他要头痛的问题了。她嘛,坐在涧边观一场恶斗也不错,顺便,想想他们的娃儿会生得怎个模样也不错。

像她好,像他也好。

呵呵,他们的娃儿……再顺便想想娃儿的名字也不错。

五日后,双尾肥遗出现在土宫后院的清池之内。

长居池中的卷耳少不得以主人之势教训教训这个初来乍到的胖胖鱼,在池中掀了三五次浊浪后,终于迎来相安无事,而二十八蛙卷耳,依然是池主池王池霸王。

镇随喜欢养些可爱有趣的动物,这双尾肥遗既是活的,当然不能送进骨骨阁成为收藏,所以,她暂且自己收藏好了。又夜鸣自那晚被断伤四肢后,明水如何处置她不知道,隔些日子想起来才问了辰门,得到的回答似乎是又夜鸣仍然被锁在水宫冰窖里,尚未处理。

三个月后,镇随与辰门成婚。

又十个月之后,土宫多出了奶娃儿的娇憨喃喃。

在外界看来,他们是佳偶天成,是天造地设,是水到渠成。其实……呵,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接下来……

第九章稚儿

灵界纪年:震旦一千三百二十二年。

古骨城,勤学堂——

她……或者,我们应该称其为“他”?

嗯……嗯……在不确定的前提下,姑且称之为“娃儿”吧。

这娃儿约莫六七岁年纪,柔顺的黑髮垂披在身后,发尾带些卷翘,嫣红的两颊边,微微有些乱发飞绕,其中一缕被含入嘴角。

稚气的小脸精緻白皙,眉不细不粗,眸清亮如星,高挺的鼻子,粉红的小嘴,无一不表明这是个美丽的娃儿。此刻,尖尖的小下巴正有气没力地搁在左手掌心上,睫羽半闭,公然拿夫子的讲课声当迷魂曲,昏昏欲睡。间或,夫子重重咳嗽,娃儿眼皮动了动,却没有睁开的意思。

闷,闷死了!

眉头轻轻拢了拢,表明娃儿的心情并不是太好。

“当——当——”

“放学啦!”

夫子尚未离开,不知哪个娃儿欢叫一声,让原本意欲离开的夫子重新坐回,瞪着还算清澈的老眼寻找那一个胆敢不将他放在眼里的小傢伙。

一时间,学堂内鸦雀无声!

沉静维持不到片刻,只听得后排传来“咚”的一声巨响——因为过于安静,细微的声响也显得巨大起来。眼神一致转向后排,只见那个美丽的娃儿正捂着额头趴在桌上,口中低咒连连。

呵,睡得太熟,一不留神脑袋砸到桌面上去了。

“肯定又青了一块。”娃儿低语,再抬头时,见满堂的眼光全定在自己身上,尴尬笑了笑,立即低头收拾书本。

台前,夫子动了动嘴,欲言又止,嘴角抽搐半晌,终于,摇头离去。

待学堂走得干干净净时,娃儿身后悄悄多出两道身影。

眼珠向左瞟,娃儿嘆气,停下收拾书本的手问道:“东焚姨,鬼叔让你来的?”

东焚轻笑,怜爱地抚上娃儿的乌髮,点头道:“是。”

眼珠向右眼,娃儿再嘆气,“莫乐叔,是明叔让你来的?”

“是。”

“唉!唉!”重重的嘆息,从一个娃儿的嘴里发出来,着实怪异。

支颌倚桌,娃儿拨开搭眼乱发,贝齿咬着下唇,苦恼万分。

东焚姨是娘的近侍,莫乐叔是爹的近侍,因为爹待人过于热络,以至于凡到场处必亲力亲为,这也使得他的近侍几近于隐形,若不指明,别人还以为爹一个近侍也没有呢。

通常,他们不会同时出现。而一旦同时出现,就表示他——要、倒、霉、了。

没错,娃儿是他,不是“她”也。

不合年纪的苦恼攀上他的小脸,盯着投在前方的两道长长身影,他是一点也不想动啊。

为什么倒霉的总是他?为什么?

因为不明白,所以,他常常在半夜困惑得睡不着时,跑到爹娘的阁楼内,抱着娘或爹的大脚追问研究,结果多是被爹拎着衣领丢出阁楼。他缠得紧了,爹会招来幽安鸟将他叼上半空吹冷风,顺便绕古骨城一周,等到他两脚发软地着地时,天已经——亮了。

哎,怄死他了!

他敢肯定,打从他在娘肚子里时,倒霉就已经虎视眈眈等着他了。这不是妄语,他可是确证据凿——

三岁以前……记不得了。

三岁以后……嗯,就拿那木宫姓摄的小子比吧,摄小子的爹有一隻宠物名唤穷奇,摄小子可以骑在穷奇背上满城跑。要多惬意有多惬意;他呢,不是被幽安鸟叼在半空当挂腌肉,就是被卷耳顶在背上当蹦蹦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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