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家族在此地连续居住,耕种超过三十年者,其土地所有权,受帝国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
其二,开垦原则。
对于无主荒地,凡第一个进行有效开垦,并连续耕种、产出超过三年者,在向官府报备之后,即可获得该土地的永久使用权。
其三,纳税原则。
所有获得确权之土地,无论所有者是谁,皆需按照帝国《田亩税法》,一体纳税,方为合法。
“空有法条,无法落地,亦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