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口服,不当波及无辜。”
董允颔首:“这些日子于巫、秭二县,搜得不少人与孙吴交通,阴谋作乱的罪证。”
…
接下来的几日,夷陵城内依旧忙碌,汉军休整、训练、布防,一切井然有序。
而在官寺之内,费祎、董允等大臣则昼夜不停地推敲着大汉国债的每一个细节,以至废寝忘食。
刘禅也时常参与讨论,将自己记忆中关于债券、信用、金融的零星知识全都一股脑搬了出来。
最终确定,首批国债,称为『大汉炎武元年东征专项国债』,以示其用途明确。
债券面额,暂定为千石、五千石两种,分别适配大豪强与小门户,让他们按能力购买。
每户限购两份,让大汉与更多的家族利益绑定在一起,也分散家族的风险,让他们可以不用顾忌朝廷借此发现他们家里有巨额财产。
期限定为一年,年息暂定为“什一”,即百分之十。
这个利率高于寻常存储,低于时下至少三成利的高利贷。
在有朝廷公信力为保障的情况下具有不错的吸引力。
由相府协同大司农下属新设『国债曹』负责绘制、登记、发放与后续管理。
国债凭证采用特制桑皮纸,上书暗纹,特定编码,并有刘禅亲笔书写的『朕准此』三字,并于其上加盖天子玉玺,仿造辄死。
发售仅在成都、长安两座大汉牢牢掌控京都进行,防止地方债混乱不堪,尾大不掉,由两都官府组织,公开售卖,登记造册。
方案初步拟定,刘禅仔细审阅后用了印,特意让费祎抄录两份,一份加急送往成都,交由长史蒋琬,命其于成都筹备。
另外一份,则由费祎亲自送往长安,与丞相再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