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大了估不超十三两银子,若是超了我给你补上,如何?”
才卖地得了二十两,车子就有可能花出去十三两,姜苗的心在滴血。
只是她一向信奉一句话: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她想卖的是小吃,那么只有刚出锅时才有最佳风味。
如果在家里做好带到街上来,就算次次走小路,也得浪费三十多分钟。
万一后期想卖面,直接坨成糊糊了,谁看了想买?
所以,在没有店铺的情况下,她只能做个小餐车,供客人吃到刚出锅的美食。
“好,但还是希望金大哥能控制在十三两内,叫你多出我心里过意不去。”
见姜苗同意,一直默默当背景板的孙阡拍着巴掌站出来,吆喝道:
“金刚,这可是你说的,口说无凭,你得签字。”
“孙伯哎,我金刚的为人你还信不过?这铺子我还打算传给儿子呢,总不会自毁招牌。”
虽是这么说着,但金刚还是拿出两张新纸,写下刚才商量的内容,签上字给姜苗。
买卖双方都签了名,这契书也就有了效力。
“姜娘子,看在孙伯的面子上,我不收你定金,你且回家等候,十日后来这里,我将餐车给你。”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