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加起来不少于两万石,直逼三万大关。
按理而言,一座千户所城的储备粮,最低不会少于一万石。
朝廷已知汎河所城税粮一万五千石,抽五千留一万,这就是征粮公文的由来。
留下这一万石,还有历年的数千石陈粮,足可备一年酣战守城之需。
这是朝廷透过公文账面所能看到的汎河所城。
实际上......
真的没那么多粮食。
李煜倒也不会一口咬定是此地千户贪墨倒卖。
粮食又不会自己变成刀兵甲胄,可守城武官哪能缺得了刀兵甲胄?
这些缺口朝廷不会管,或者说账面上发了,但发不到武官手里。
总兵领不齐武备,就克扣千户的。
千户再去克扣百户的......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因为朝廷实发之数不足,就必定会有武官领不到足额的配给,又不得不自掏腰包补齐账面。
朝廷公文记录说此城有枪勇八百,刀牌五百具,弓弩四百张。
那武官治下最好是真的有。
否则......有一天朝廷的巡察御史查到自己头上,说不好就是要死人的。
杀鸡儆猴,只怕没人想成为那只被杀的鸡。
有些人不一定是为了贪,也可能只是为了填上这个窟窿,才能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