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银元。官府征税、发放俸禄饷银、采购物资,一律以天启银元为准!”
朱由校的声音陡然转厉,带着不容置疑的终结意味:
“三年期满,即天启四年正月初一始:
大明境内,除‘皇家铸币厂’铸造之天启银元外,禁止任何其他形式之白银作为货币流通!凡交易、纳税、俸饷支放,一律使用天启银元!
敢有再以银两交易、或拒收天启银元者,以抗旨、扰乱币制论处!民间所藏白银,只可储藏,或至官银号兑换银元,不得直接用于市面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