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
又,臣拟于靖海城北高地,择吉日立《平吕宋碑》一座。碑文当铭刻此次出征将士之功勋、海外侨民之忠烈、西夷及附逆土酋之滔天罪状。使后世舟人商旅过此,皆知:凡戕害大明子民者,虽远隔重洋,必兴师问罪;凡归心王化者,虽僻处荒裔,亦一体抚绥。
至于善后诸务——设府治、开市舶、编户籍、建社学、抚土著、安侨民——臣虽已草拟《靖海初政十二条》,然事关国体,不敢擅专。伏望陛下敕下,颁示方略,俾臣得依制施行,以固根本,以安远人。
臣不敢贪天之功,亦不敢掩将士之劳、侨民之义。谨将所获金银、海图、重要俘囚,分装封记,候旨解京,献于阙下。愿以此城、此银、此图为贽,启大明远洋万里之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