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个是否移交……”
话说到一半就被打断了,靓仔周笑道:“这个没事,我都理解,就算移交不了也没关系。”
“不过啊,我希望法院这边能稍微关注一些消息,现在不适合移交,但是,到了某个时候,该移交还是得移交的。”
说完,周云转身离开,只留下张法官在那里一脸茫然,什么叫某个时候该移交还是得移交啊。
周云的想法很简单,或者说他做事从来都是谋定而后动的。
城投单纯要自己购买第三方服务,这个没问题,城投说自己性质特殊不能接受前期物业,也算说得过去。
逼着开发商必须得签那个合同,姑且算是人家特殊。
但是,再加上一个购买的第三方服务费用比物业费高很多,那就不好说了。
你这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是性质特殊?那特殊到了什么程度以至于得花这么多钱买第三方服务啊。
这么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里面的疑点已经很大了。
最起码有一个事得解释解释,到底是什么样的服务,干的活没那么多,但是花的钱却多了那么多!
你们的招投标确定没问题吗?
当然了,招投标这个东西做过的都知道,很多的项目在开标之前就已经都知道是谁的了。
甚至可以说,在开始招投标之前,就都知道是谁的了。
买的贵点也无所谓,这不能算证据,但是加上其他的那些事,那可就不好说了。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谁,是人,是那位郑总,所以一直都没办法解决。
但周氏法则第三条,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只要把人解决了,那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到时候那就是大家都喜闻乐见的环节了,之前因为影响所以不方便移交,但是到了那个时候……就都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