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密封的尸袋从勘查车上搬下来,逐一送入解剖室。张林拿着现场勘查记录单,逐一核对尸袋上的编号:“1号袋,右小腿带皮鞋;2号袋,右大腿;3号袋,躯干;4号袋,左臂、左小腿;5号袋,头部、右臂……共五袋,与现场记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