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内,他依然带着耳机,边走边听,实话说,举止……稍显轻佻。
居然又一次迎面碰到了那女孩子。
听歌中间,林见鹿忽然停下脚步,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对面那女孩子和两个女同事一起走过来,镜头切给女孩子,她明显也在看着林见鹿。
一直到擦身而过。
这是……在拍什么?
两个专业的商业片大导演看到这里,都觉得有点小有迷糊——第一幕极为震撼,但后续这几个现代的镜头,想表达什么?
不过,也就二十秒左右,一晃而过。
即便他们是专业级别的导演,其实也来不及去细思这样的镜头表达,到底是想专递什么信息——该传递的,他们已经看到了。
下一幕,竟忽然切回了民国。
哇,这个女孩子叫什么来着,当时港港的媒体各种报道来的,后来林见鹿的英文专辑在荷里活大红大紫那时候,还又被媒体给掀出来一次,可就是没记住名字——真美呀!她穿旗袍的样子,真美呀!
林见鹿这支MV就是要捧这个女孩儿吗?
这也太明显了吧?
把她拍的这样美,而且给了如此之多的镜头!
又是短短不过十秒出头的样子,但描述的似乎已经不是偶遇,画面中的两个人,似乎认识,女子笑容柔婉,林见鹿的表现依然显得有些跳脱。
已非擦肩而过,似乎缘分仍浅。
忽然,镜头又切,这回一下子就回到古代了,唐季历和洪金保他们其实不太懂,但精通中国古代史的人肯定是一眼就懂,这回是明代。
但镜头很短,有一个两人一起走路说话的镜头,随后就切了。
下一个镜头更短。
也分不清是什么朝代了——但是,两个导演都很快就猜透这些镜头摞在一起的意思了!这是时光倒流!
概念毫不新奇,但通过这个样子的镜头排列,就蛮有新鲜感觉了。
镜头越闪越快。
刷刷刷就是足足七八个镜头。
有说,有笑,有手拉手,有互相依偎。
越来越亲密。
镜头切换的速度虽快,却足以能让人感知到这种变化,而又不知不觉就有时光飞逝的奇异感觉——唰的一下,镜头忽然定格。
却居然是之前办公楼内的那一幕!
擦身而过,女子走着走着,忽然回头。
钢琴声不知何时消失的,这个时候却又忽然起来了。
轻快,明亮。
画面黑了一下,很快亮起,林见鹿依然身穿西装,缓缓地摘下头戴的耳机——嗯,镜头自然是一闪而过,但两个导演还是看清了,此处有广告。
索尼的耳机。
呵!忒!这时候都不忘挣钱!
嗯,他们不知道,这个镜头是后来补拍的,据说是哥伦比亚高层的日方人员看到了MV的成片之后,又特意要求换下原来那个抹掉了商标的耳机,换上带有索尼商标的原版,并且同意支付100万米刀的广告费!
新力哥伦比亚分20万米刀,林见鹿自己拿80万米刀!
这种钱,哪可能不赚,就一个镜头而已!
一闪而过,索尼耳机已经退出了画面,镜头顺着林见鹿的目光切过去——画面忽然明亮起来,看得电视机前的唐季历和洪金保也是不由眼前一亮。
另外一个林见鹿,一身威武的鱼鳞甲,头戴盔帽,手掇一杆大刀。
钢琴声不知何时又消失了。
他拍拍自己的盔甲,“我颇雄壮否?”
画面一切,还是那个女孩子,身着一身汉代的女子裙裾,梳着堕马髻,歪头一笑,满面明艳,“是了,是了,你是我大汉第一男儿!”
林见鹿笑,拉起女子的手,目光深情,“等我立了功回来,一定娶你!”
女子抿嘴、羞涩,点了点头,“我等你!”
画面一转,两位导演又吓了一跳。
这一看就是真的千军万马呀!
大军阵中,林见鹿纵马驰奔,手中一杆大刀迎军怒斩,所向披靡。
好家伙,这得出动多少人、多少马才能拍下来这一个镜头啊,关键是所有的马还都必须是奔马,普通的走马不行,而且这么多人,还得都会骑马,能骑快马——在港港而言,压根儿就没有导演敢做这般奢侈的构想!
镜头忽然闪回。
典型的汉代庭院之中,林见鹿正在舞刀,阳光明媚,花开正艳,一旁观看的女子也笑容艳丽,但林见鹿的刀法却明显更吸引人。
刷刷刷,大战场与小庭院舞刀的几个闪回,两位港港著名的导演、武术指导,忽然就瞪大了眼睛——画面中间,舞刀舞到一半,林见鹿忽然一个起手,丢开刀,任它自己转着圈飞动,他则旋转一周,忽然抬腿踢刀,那刀本就不停,被他踢中刀把,越发转的飞快,下一刻,又被他稳稳抓在手中!
嘶……
这一下可了不得!
等闲的如果不是有真功夫在身上,而且得是功夫相当出色,那么就连武指都不敢给演员设计这种动作——极好看,极华丽,但拍摄风险极大!
真是秀啊!
…………
纽约,波士顿,新奥尔良,休斯顿,芝加哥,洛杉矶,旧金山,温哥华……
此时此刻的北美大地,当《Believer》的MV播到林见鹿忽然踢刀又接刀这一幕,不知道多少台电视机前,有多少人都瞪大了眼睛,或则一脸惊恐,或则一脸震惊,或则一脸膜拜,而有那么一个词、一句话,近乎在同一时间,被不知道多少人异口同声地说出了口——
哦……谢特!
马泽……法克!
…………
大军得胜而回。
但镜头一转,忽然有一伙兵马冲入府邸,直入后花园,一个同样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