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在林枫的斡旋下,悄然化解。
接下来的两天,林枫和陈默并没有急着离开。他们就像两个真正的晚辈,陪着李斯的父母,过上了最寻常的家庭生活。
第二天一早,李斯就被母亲硬拽着去了附近人声鼎沸的菜市场。
那个在战场上冷静得如同机器,能在一秒钟内判断出弹道和伤情的“手术刀”,此刻,却提着一个卡通图案的菜篮子,满脸别扭地跟在一群大爷大妈身后,为了一根葱两毛钱还是三毛钱的问题,跟菜贩子进行着笨拙的拉锯。
林枫和陈默跟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幕,都忍不住露出了笑意。
下午,家里的下水道堵了。李父摆弄了半天也没弄好,正准备打电话叫维修工。李斯二话不说,挽起袖子,直接钻到油腻的洗手池下。
不到十分钟,伴随着一阵哗啦的水声,问题解决。他抬起头,脸上沾着污渍,却对着父亲露出了一个有些得意的笑容。
晚上,李斯陪着父亲看新闻联播,陈默则默默地帮着李母洗碗,而林枫,则借口“部队慰问”,强行将一套最先进的家用医疗监测设备安装在了李母的床头,并手把手地教她如何使用。
直到深夜,当二老都睡下后,三人才在客厅的沙发上,重新聚首。
“老大,谢谢。”李斯的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显得有些沙哑。
“我们是兄弟。”林枫递给他一罐啤酒,“家人的份量,我懂。”
李斯沉默地接过啤酒,猛灌了一大口,眼圈有些发红。这两天的生活,让他感受到了久违的、家的温暖,也让他心中的那份愧疚,愈发沉重。
“我妈的身体……越来越差了。”他低声说道,“我却什么都做不了。我甚至不敢告诉她,我这双手,杀的人可能比救的人还多。”
“你救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一个家庭的支柱。你杀的每一个敌人,都可能让更多的家庭免遭涂炭。”林枫的声音很轻,却字字诛心,“李斯,我们选择的路,注定无法对家人言明。我们能做的,就是让他们,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过得更好,更安稳。”
他看着李斯,目光变得无比认真。
“你的母亲,我会安排最好的专家团队跟进。她需要的,不是一个守在病床前的儿子,而是一个,能让她为之骄傲的,国家的英雄。”
……
告别了依依不舍的李斯父母,车再次上路。这一次,目的地是地图上一个毫不起眼的小点——陈默的家乡。
在高速公路上飞驰了五个小时,又在崎岖颠簸的山路上盘旋了整整两个小时,最终,车子停在了一个地图上都找不到名字的,偏远贫瘠的山村村口。
和繁华的都市相比,这里,仿佛是另一个被时间遗忘的世界。
泥泞的土路,低矮的土坯房,空气中,弥漫着牛粪、柴火和潮湿泥土混合在一起的独特味道。
当那辆与整个村子都格格不入的黑色商务车出现时,立刻引起了全村人的围观。
那些皮肤黝黑、眼神淳朴的村民,对着车里的几人指指点点,好奇,敬畏,也带着一丝,对未知世界的疏离。
陈默在无数道复杂的目光中,默默地下了车。
他没有理会那些村民,只是径直地,朝着村尾那座最破旧,也最孤单的院子走去。
那,就是他的家。
院门,是两扇用木板简单拼接而成的,早已在风雨中破败不堪。
陈默推开门,那“吱呀”一声,仿佛惊醒了沉睡的岁月。
院子里,一对满脸皱纹,身形佝偻得如同被生活压弯了腰的老夫妇,正在吃力地,将一堆晒干的玉米,往低矮的屋子里搬。
听到声音,他们缓缓地,抬起那张被岁月刻满了沟壑的脸。
当他们看到门口那个熟悉又有些陌生的挺拔身影时,两位老人浑浊的眼睛里,瞬间,涌上了控制不住的泪水。
“……默……默娃子?”
老妇人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剧烈地颤抖。她手里的簸箕掉在地上,玉米粒洒了一地,也毫不在意。她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前,一把抓住儿子的手,那双粗糙的手,像是要把这些年的思念,都通过这紧握的力度,传递过去。
而当她的目光越过儿子的肩膀,看到他身后那个气质卓然、身形挺拔的林枫时,更是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了最淳朴的,甚至带着一丝讨好意味的笑容。
“哎呀!默娃子,这是你城里来的朋友吧?瞧这小伙子,长得可真俊!跟电视上的大明星一样!”
“妈。”陈默看着母亲那因为激动而涨红的脸,声音有些生硬,但那双总是冰冷的眸子里,却难得地,流露出一丝窘迫与无奈,“这是我们队长。”
“队长好!队长好!”陈父也放下手里的活计,搓着那双满是泥土的手,局促地迎了上来,脸上是庄稼人最质朴的敬畏与感激,“俺们家默娃子在部队,给您添麻烦了!”
“大叔,您客气了。”林枫微笑着上前,主动握住那双粗糙的大手,那份真诚与尊重,瞬间拉近了彼此的距离,“陈默是部队的骄傲,是英雄。我们这次来,就是代表部队,来慰问英雄家属的。”
陈默没有理会这些寒暄,他只是默默地走上前,从母亲那双布满了老茧和裂口的手中,接过那个沉重的麻袋,然后,又从父亲那早已不堪重负的肩膀上,卸下了另一袋玉米,自己一个人,轻松地扛进了屋。
他的沉默,胜过千言万语。这,就是他表达孝顺的方式,直接,而又厚重。
傍晚,陈默的父母,用家里平时舍不得吃的老母鸡,炖了一锅热气腾腾的鸡汤,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