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官员勾结垄断等获取的产业、田地、商铺,无论现在登记在谁名下,或与谁有合作,一律追缴抄没,相关涉案人员按律究办。
其次,是厘清“正常”经济往来。
对于那些有正规契约、合乎市价、且与谋逆案无直接关联的借贷、质押、合股经营等,则采取“限期清偿上缴”的方式。
三司会同户部,紧急评估了这些产业、货物的市价,然后向相关涉事王府、宗室、官员发出正式文书,明确列出其与佟家往来的具体项目、折算金额,以及上缴国库或抵充罚没的最后期限。
措辞虽然客气,但意思很明确:钱或等值物必须吐出来,但可以给你时间,也不深究你当初为何与佟家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