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吃有喝,有人护着,在这个吃人的城寨里,一个八岁的女孩能有这样的出路,已经算顶好的了。
只是这路底下垫着的,是她爸的骨头。
人血馒头。
吃不吃?
沈星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悬在半空的脚,脚趾头在大了两号的拖鞋里缩着。
吃。
不吃就活不下去。活不下去,就对不起那个人。
一个没钱、没势、没身份的偷渡客,能给女儿留下的最硬的护身符,就是让一个有分量的人欠他一条命。
“多谢陈叔。”沈星冉从凳子上滑下来,弯腰鞠了一躬。
陈叔的眼皮终于抬起来了,多看了她一眼。
八岁的孩子,刚死了爹,被带到一屋子陌生男人面前,不哭不闹不发抖,还能鞠一个规规矩矩的躬。
“大柱养了个好女儿。”陈叔说。
沈星冉直起腰,没接话。
识海里,琳琅铛轻轻晃了一下。
“主人,这个陈叔,有点意思。”
“嗯。”
“他刚才多看你那一眼,不是因为你懂事。”
“我知道。”
“他是在重新估你的价。”
沈星冉没再说话。
她站在这间宽敞的客厅里,脚下踩着大理石地砖,身上穿着灰扑扑的旧衣服,兜里揣着一本夹了三块钱的旧日历。
窗外的半山腰能看见维多利亚港,海面上货船来来往往。
一九八零年的香江,遍地黄金,遍地刀子。
沈星冉垂下眼,看着自己瘦小的手,从头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