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昶于魏。魏人弗许,使昶与上书,为兄弟之仪。上责其不称臣,不答。魏主复使昶与上书,昶辞曰:“臣本实彧兄,未经为臣。若改前书,事为二敬;敬或不改,彼所不纳。臣不敢奉诏。”乃止。魏人爱重昶,凡三尚公主。
十一月,乙卯,分徐州置东徐州,以辅国将军张谠为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