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狂潮和之后,大宋各地的叛逃军无论是官是兵也是彻底拆散到各地如此处理。
不论是逃民逃军,只有少数凶恶懒惰惯了不肯服从安排踏实劳作,想在新环境中仍混社会靠各种不法手段谋生,对社会稳定有威胁的不安定分子,或是勇武也愿意从军厮杀的才被编入军,也是增强一下南军的基层实力。
事实上,海盗帝国的百姓,不论城里还是乡村,不论工人还是农民,不论是老板富商还是官员地主家庭,家家都得有列入国民警卫队的,除非家中没有成年男人或科技等法律准许不能用于打仗冒险损失掉的特殊人才。
你说我家只我一个成年男子,我不会武艺,懦弱胆小怕死不敢杀人不适合打仗,我见不得血,就不参加卫队,或是我有钱有势,我能雇人或调人代我参加。
那都是不可能的。
当帝国的公民,享受着帝国无限美好的生活与公平公正待遇,还想着象作宋人时一样有战斗有灾难就让别人去死去挡灾,自己缩后面安然享受别人牺牲换来的安全和社会财富。
这种自私懦弱心态与行为是法律明确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