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设十二个族老做为实际管事人,若村长为方姓人,便为族老之一,若村长不为方姓人,则另外补充一个族老。
在满足十二个族老的前提下,对族务进行管理,遇事商讨决议,若意见不一致可在百个族人以上见证下进行投票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