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财势的豪绅恶霸,并不轻犯,就是光顾,至多用计威吓,逼索财物,不伤一人。
开头些时,还只偷偷摸摸,行踪飘忽难于捉摸,被害人家多半胆小惜命不敢报官。
就有胆大的苦主去向官府报案,恶贼早向官府做了手脚,威胁利诱之下,已和恶贼勾结一起。苦主如是寻常百姓,反被官府当面申斥,说是妖言惑众,断无此事,轰了出去。
恶贼照例杀人之后,死尸十九移走,或用各种狠毒方法毁尸灭迹,无法请验。苦主状告不成,痛哭回家,至多两三日,不是失踪便是暴病而亡,总算下余家属还不至于遭殃,民间只管暗中骚然,终日提心吊胆,谁也不敢谈论一字。有那稍微公正一点的县官,或是苦主刚强胆大,较有来历,想为地方捉贼除害,还未发难,人已暴病而亡,也不知怎么死的。一连闹了好几年,恶贼徒党越多,势力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