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清楚,什么法条律令都不好使,必须得是百姓听得明白,能够认下,那才好使。这也就是高祖约法三章的真正由来。其实刘邦这个约法三章,用街面上的话或者百姓的话来说,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
这句话基本上还算是浅显易懂,基本上识字不识字的,都能听明白个大概。
这句话最后就成为了,每个嫌犯,过堂审讯之前必听之开场白。
坦白不一定从宽,但抗拒则直接罪加一等。
沉默就是抗拒。
法庭之上,“嘡”一声,法槌落下。
“开庭,原告、被告就位!”
刘璋宣布正式开庭。
张松最想不到的就是,主审自己的法曹竟然是主公刘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