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她。
虽然我?没有看见她的正脸,但那个背影,举手投足间的动?作?,以及小道的拐角留下的那一抹米白色碎花。
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背影。
时也?的样子,无比清晰的呈现在程与梵的脑海之中,海藻般浓黑柔亮的长发?,白雪一般白皙的皮肤,黑曜石般明亮的瞳仁,粉色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两侧脸颊酒窝深陷。
纤细的胳膊,单薄挺拔的肩膀,柔软的可以随时随地后仰的腰身,穿裙子的时候,总是露出半截的小腿,圆润的腿肚子,总让人想要用眼?睛去看,看完却又羞愧起来,这么漂亮美好的女孩子,会被谁拥有呢?
当?时的程与梵并不觉得这是爱,只?把这样的想念,当?做一种未能延续友谊的遗憾,毕竟是自己弄丢了手机,使得这段本该升华的友谊也?跟着丢失。
麦田里的稻草人,没有思?绪,随风飘扬。
风吹到哪里,它就飘到哪里。
程与梵想了很久,才从书架上把日记本拿下来,翻到上一次停下的位置,蓝黑色的墨水,在空白的地方印了些浅蓝。
白色的钢笔,有墨水的墨腥气味。
程与梵对?这种气味很着迷,她喜欢这种被记录的感觉,仿佛用另一种方式证明,在这世界上,有关于自己的东西?,都是真?的,都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她从无望的虚幻中构建的,也?不是因为太过孤独寂寞,而?生出凭空幻想的热闹。
她太害怕,因为屋子里的空寂,所?以拿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
墨水的墨腥,可以提醒她,是真?的,都是真?的,属于你的一切。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她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