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原本就要去,虽说我如此傲娇,但集体活动好歹也要参与一两回,总搞特殊化,最后一定被边缘化。重新感受一下激情燃烧的岁月未尝不可,但现下我被以小爱为首的加油团队吼得耳聋耳鸣头晕眼花,手里拎着两瓶运动饮料,怀里抱着充满程未再所谓男人味的校服外套,坐在第一排,傻逼一样,随时准备响应程老爷感召。
骚包程未再带领的骚包九班篮球队都是一群纨绔子弟,自然舍得烧钱,为这芝麻大点儿的比赛专程去找欧洲某牌置办队服,程大款的口吻是,“咱这队服,一看就高贵的人高贵的队伍,一班二班那群书呆子碰一下都赔不起!”
“哈,你干脆改名叫程高贵。”
“青青你少翻白眼,我可是你老公,老公哎!”
你不理他,他偏还要把脸凑过来,死缠烂打,“老婆——就要比赛了,给点爱的鼓励嘛。亲一下,亲一下,你看猴子他老婆多乖,亲了人一脸口水。哎哎哎别走啊——”
锦年一脸严肃地问:“你不会是真的害羞吧?”
然后我就真的傲娇了。
场上,程未再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博得满场喝彩,后援团的姑娘们尖叫声又刷新记录,何止刺破耳膜,简直要把你天灵盖都掀开。中场休息,人人都在商量对策鼓舞士气,他偏要跑过来,双手撑着膝盖,蹲在眼前,满头满脸汗,咧开嘴笑呵呵像一轮小太阳,照得人浑身暖洋洋,“老婆,怎么样,你老公我帅不帅?你是不是特得意特骄傲啊?”
我早已经放弃“滚,谁是你老婆”这类话,拿他没辙,水递给他,“嗯,你好好加油。”活像个爱说教的老夫子。
他浑然不介意,灌下一整瓶饮料,打个长嗝,“果然老婆给的水都比平常好喝。不如——亲一下!”
我不说话,他便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那等我赢了这场,一定要亲一下啊!偷偷地,不让人看见总可以?”
没等我扇他,下一节比赛已经开始,程未再与队友击掌致意,一改往日嬉皮笑脸模样,面容肃穆,专心致志投入比赛。小模样还挺迷人。无怪乎满场女生为止欢呼尖叫。
九班的比赛基本没有悬念,我坐得烦了,便去隔壁球场凑热闹。比赛的是一班对十一班,奇异的实验班对战艺术特长班。十一班穿着娘兮兮的改良式白衬衫,根本活动不开,而一班仍一溜穿着肥大且不透气的校服,略略显得寒酸。
然而人生总有意外,我竟在此遇见十七岁的秦暮川。
少年俊朗而细緻的脸孔,纤细却并不纤弱的身体,以及绝不服输的神采。
如此相似却又如此遥远。
他球打得并不好,不如程未再,但胜在坚持,明显已经精疲力竭,但仍在满场跑动。
不知何时九班的比赛已经结束,大比分胜出,许多欢呼许多喝彩。
程未再满脸通红地溜达过来,一伸手箍住我,流氓一般架势,明明浑身汗臭,偏还要装作风流倜傥,脸贴过来,歪着头看我,汗都蹭我一身,“书呆子比赛有什么好看,一个个穷得篮球鞋都买不起。”
是了,那一位仍穿着回力鞋,虽然老旧,却十分干净,刷得红色的装饰斑驳掉落。
贫穷是耻辱,是罪恶,是永远洗不掉的下等人烙印。
“是,你最高贵。”
“那当然!好啦,不要看了,快点回家,路上记得找个黑灯瞎火的地方亲我啊!”这傻瓜越来越难沟通,连讽刺都听不明白,还给我乱用成语,什么叫黑灯瞎火,回家最多夕阳西下,他有那样大的能耐能跟姑奶奶耗到黑灯瞎火?
我指着少年秦暮川问是谁。
这厮奇奇怪怪地看我一眼,考量许久才答:“实验班的书呆子,叫关牧之,家里穷得响叮当。”不一会又收起鄙夷神色,开始大惊小怪,“老婆,你不会是看上这小子要红杏出墙吧?我想毛主席保证,关牧之会饿死你。”
“说这么多渴不渴,喝口水。”我将剩下的饮料塞给他,他咕咚咕咚喝完水就把关牧之的事情忘光,继续没完没了地表扬我。
我的意志力岌岌可危,再这样下去,迟早被他催眠。
回家路上,这小王八蛋索吻不成,真要搞霸王硬上弓,被我踹了宝贝疙瘩,坐在地上哭,孩子似的不肯起。我说好,明早上学我再来这儿接你。他便开始骂我冷血残酷不是女人。幼稚得可以。
意外中的意外是遇到孙茂,坐在我家小区门口的石阶上,人瘦了一圈,眼睛深深凹下去,很是憔悴。
他站起身来,布满血丝的眼睛望住我,最可怕是带着孝,我心中已瞭然,下意识往后退一步,怕他寻仇,杀我泄愤。
孙茂说:“我来这,并不是为了报仇。你放心,我没有忘记自己是警察。”、
我无话可说,也没有立场同情安慰。
他起来抖一抖身上的灰,勉强展露些许平和神色,“找个地方坐一坐,我有话要说。”
我原本并不情愿,但面对这样这一张灰败的毫无生气的面孔,谁能足够狠心拒绝。
孙茂点一杯黑咖啡,第一口大约是苦不堪言,苦得整张脸都皱成一团,久久不语。
我就这样等着,等他缓过神来,期间还从咖啡厅的落地窗里看见程未再拎着书包一脸愤懑地往回走,便忍不住想笑。
“我的女儿不过六岁,也没有了。”孙茂终于开口,轻描淡写几句话,描绘的却是极其残忍画面,“我在午夜十二点接到童童的电话,她哭着求饶,尔后被生生掐死,最后一句话是在喊‘爸爸,救救我’。”
话至此,他合起手掌遮住面庞,已然泣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