叹了口气,装配上剑盾: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的时候,我说过什么吗?”
“你说流浪了这么多年,还不知道什么是‘家’。我当时告诉你,我会给你一个家。”
凯恩亲吻上她的嘴唇,
“我做到了。”
菲德轻轻推开他的胸膛,摇了摇头:
“你没有。”
“哪里没有?”
在凯恩的迟疑中,她一言不发地走出门外。
唐奇则带着同伴恰巧赶到:
“你们说目的地距离这座村子很远,所以我们还是尽早出发吧。”
菲德干脆走在了最前头,顺带嘟囔道:
“感觉又他妈回到当冒险者的时候了。”
“你曾经是冒险者?不去周游大陆,扬名立万,窝在这里当一个小小的村长夫人?”
唐奇并不希望一路在沉默中度过,率先问道。
“你的耳朵怎么这么灵?”
“善于倾听,才好记忆下来,书写在故事里。”
“你是个作家?”
牧师赫然在列,‘吸血迷雾’的字眼落入他的耳畔时,他似乎尤为好奇,无论如何都要跟着一同进发。
“准确的说,我是个吟游诗人。”
“哈!?”
菲德和牧师同时回头,上下打量着唐奇。
前者更是拍了拍剑盾,直言不讳:
“像。但是怎么可能?吟游诗人难道不应该去宫廷捧他妈的贵族臭脚吗?”
归根结底,作为诗人却承担了领导兽人这份职责本身,就很他妈扯淡——他靠什么统领的兽人?吹拉弹唱吗?
“很显然,这份刻板印象已经被我打破了。唐奇·温伯格,离开这片森林,你们会听到我的名字。”
“亚瑟·杰拉德。愿慈父的轻语催你入眠。”
那我还是更希望暮光的神明是一位女性。
唐奇没有逗传教士乐子的想法,所以也只在心里调侃。
【尊重他人的信仰,尤其是真正能够聆听旨意的信徒,能够帮助你在冒险的道路上减少许多麻烦。】
“谢谢你的好意,但我更想用睡觉的时间找些新乐子。”
唐奇婉拒着对方的传教。
亚瑟却不依不饶:
“你或许真的需要休息一下。”
他的语气总是沉稳而笃定,让人倍感安心,
“脸色看起来很差劲。长久的纵欲会使你失去精神,有损身体的健康。”
唐奇摸起自己越发瘦削的脸颊:
“纵欲?我倒是觉得自己快萎掉了。”
“脸色枯黄、步伐虚浮、精神萎靡。这都是纵欲过多的表现。不加以节制,你迟早会因为精力的流失而过早倾泻,甚至会因此而走向死亡。”
唐奇还比较在意这方面的能力,只觉得自己膝盖似乎都跟着软了一些:
“倒也不至于为了传教,故意夸大吧?”
“我从不开玩笑。”
说起来,最近自己的身体,似乎真的很少给予一些活力上的反馈。
按理来说,和凯瑟琳分别之后,自己的需求应该更高才对?
可每天只是昏昏沉沉地睡着,隐约沉入梦乡,又忘记了梦中的内容,直到第二天清晨浑浑噩噩地清醒,完全没有抬头的迹象……
如果不是亚瑟提醒,他甚至已经没再往这方面思考过。
这可不是什么好征兆。
这么想着,唐奇还是摇了摇头:
“有没有节制我心里很清楚,就不劳烦您多费心了。”
“我能治。”
“牧师救我!”
“……”
亚瑟也没想到唐奇的态度转变如此之快,在短暂的沉默中点头应声,
“下次休息时,我会帮你进入更深度的睡眠,以便更好的恢复活力。但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尽快赶路吧。”
据菲德所说,他们奉献食物的位置,位于晨暮森林的更深处,步行至少也需要三天的路程。
唐奇虽然能骑在晨曦所召唤出的坐骑上,却也要照顾菲德的脚程。
也便干脆坐在晨曦的身前,书写着日记——
【晨暮森林的迷雾,一个萦绕在领主联盟土地上的疑团。
人们对它的猜测,就像它本身一样捉摸不定。
我曾听冒险者提起过,过去曾有施法者认为它理应源自于森林本身,譬如一种可以释放致幻迷雾的植被,雾气本身源于它的自我防卫机制——就像是龙金城的孢子一样。
这种能够致幻的植物,也许能作为魔法道具的最好材料,从而掀起了冒险者探索森林的狂潮。
结果是一无所获。
但不知起因的迷雾本身,对于创作者来说已经算是个不可多得的题材。
大量的作家受到启发,杜撰传说、书写故事,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十多年前被‘港口信鸽’出版的《迷雾之家》——
那是一部讲述‘夜鸦’这个横跨数百年历史的家族,围绕着逃不出的迷雾,所撰写的群像。
虽然故事放在今天已经堪称老套:
由一个貌美的女人,所引发的兄弟反目、自相残杀作为起始,致使整个家族的领土堕入迷雾之中,在世代的仇恨中陷入永无止尽的轮回……
但它胜在经典,一举成为了当年空前畅销的热门,打响了作者的名声,让她以此连吃了十几年老本,写地再烂都有人买账——
说到这里,龙金城的朋友们应该已经知道,我说的是哪位作者了。
玛丽苏小姐,我并非是在抨击你。
但是跛鸽老板把《龙金城的鬼新娘》放在了书店的最前列,刚好压了《指南》一头,请姑且当作是我在蓄意报复吧……】
在时而插科打诨,时而书写日记的路途上,偶尔也能撞到些譬如恐狼一类的麻烦。
但几只野兽,对于如今的团队来说实在构不成什么威胁。
一行人也算是平安度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