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你对我这么有信心?」
霍绍恆笑而不语。
……
顾念之回到自己房间,先给龙议长和议会上院秘书处写了一封信,要求推迟正式入职的时间。
因为她想先搞定罗嘉兰的官司。
如果她同时上任议会上院首席法律顾问的职位,有很大可能会对她的官司不利。
蔡胜男一直对这个首席法律顾问的位置虎视眈眈,如果知道顾念之已经正式入职,她必然不会放过这个可以抹黑她的机会。
龙议长和她详谈之后,答应了她的请求,不过要求她推迟入职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三个月之后,无论罗嘉兰的案子有没有了结,她都必须入职。
顾念之算了一下时间,觉得应该绰绰有余,就答应下来,还签了延期入职的合约。
把议会那边的事搞定之后,顾念之开始起草起诉书。
她把搜集到的证据按轻重缓急列举出来,包括人证和物证,给何之初看过润色之后,交到检察院,要求对罗嘉兰提起公诉。
在检察院审查顾念之提起的诉讼请求期间,顾念之又琢磨着向霍绍恆问起了霍家的信託基金是怎么回事。
因为她打算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也要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罗嘉兰偿还霍家的信託基金。
霍绍恆沉默了一下,才说:「这些信託基金其实不能说是霍家的,而是我祖母的。」
「那也就是说,信託基金其实是属于谢家的?」顾念之马上明白过来,「你祖母当年的遗嘱还在吗?」
「……遗嘱就是要求根据她名下的信託基金分配方案进行分配。」霍绍恆简单解释了一遍。
霍绍恆的祖母谢姿妍是谢家大小姐出身,她名下的财产物业遍及整个蓝星。
在她生重病期间,她将自己名下绝大部分财产按一定比例放入三个不可撤销的信託基金(irrevocable trust)。
这其中的百分之八十,放入以霍绍恆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託基金。
「不可撤销信託基金」意味着,委託人放弃对这些财产的全部所有权,只有受益人可以更改或者撤销信託基金的具体条款。
这意味着,只有受益人才是这些财产的全部真正所有人。
另外的百分之二十又平均分做两份。
一份给她的大儿子霍冠元,也就是罗嘉兰名义上的父亲。
另一份给她的二儿子霍冠辰,也就是霍绍恆的亲生父亲。
剩下的所有财产留给了自己的丈夫霍学农。
但是霍学农那个时候表示他不需要妻子的遗赠,主动把妻子留给他的遗产全部放入了以霍绍恆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託基金。
这样一来,谢姿妍名下超过百分之八十的财产都是由霍绍恆继承。
霍绍恆的父亲霍冠辰也没有动用母亲留下来的遗产,他曾经说过,他名下这部分信託基金,以后会给自己的孙子……
而罗嘉兰现在继承的,就是分给霍冠元的那一部分不可撤销信託基金。
顾念之听到这里,倒抽一口凉气,「难怪她能在西山买别墅!你祖母名下百分之十的财产都在她手里!」
霍绍恆神情淡定,眼底却闪过一丝阴郁肃杀,「西山别墅?罗嘉兰在西山买了别墅?」
「那天我和何教授去西山的鹿回头餐馆吃饭,遇到罗嘉兰,她亲口说,她在那里有房产。」
「这我得去查一查。」霍绍恆想,上一次让谢家表叔帮助查罗嘉兰名下信託基金的资金走向,证实了那个信託基金确实曾经向塞斯继父的银行帐号转帐打钱。
但谢家表叔还没有给他后续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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