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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清寥记2 作者:殭尸嬷嬷

筠姑笑:「我比你小五岁呢。」

意儿闻言愣住,脸色微变:「什么?」

筠姑低头给孩子餵蒸蛋,稚气未脱的圆脸混杂着成熟与母性,显得异常怪异。

「这么说,你十五、六岁就生孩子了?」

筠姑的神色不大自然,像是被冒犯,抿了抿嘴,眼睛里浮现几丝烦躁,语气变冷:「那又如何?大家都这样,有什么好奇怪的?」

意儿眨眨眼,立马咧嘴赔笑:「没有,不奇怪,我妹妹与你同龄,还没嫁出去呢,家里催得紧,你帮我劝劝可好?」

筠姑道:「这个我可劝不着。」

意儿转开话题:「听你口音像是吴都人,我前几日正好经过吴都,指不定到过你老家呢。」

筠姑轻笑:「我老家在落英县,说来你也不认得。」

意儿惊道:「怎么不认得,落英县我可熟了。」

筠姑抬眸瞥她:「哪有这么巧的事。」

「还真就巧了,落英县有个温府,你知道吧?」

筠姑一听,不由的背脊挺直,眼睛睁大:「岂会有人不识温家,那可是县里的名门望族,你果真去过?」

「可不么,温老爷的外室如今已搬入府内了。」

筠姑的魂儿仿佛被她勾走,忙问:「真的吗?杜姨娘终于入府了?怎会呢,温夫人怎么肯?」

「温夫人几年前已离世,你不知道吗?」

筠姑张着嘴茫然摇头:「我有四年没回去了。」

意儿紧跟着问:「此地离落英县不过几日路程,你怎么也不回家看看父母?」

筠姑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我娘早死了,爹爹滥赌,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只有我还值几个钱,所以被卖到这儿来……如今我也懒得见他。」

意儿沉下脸,待要细问,这时张贵却走了过来,吩咐筠姑:「孩子我来喂,那边吃完了,你去收拾收拾。」

筠姑闷闷的应了声,把孩子交给他,往前屋走。

此时月亮挂上树梢,阿照酒足饭饱,准备到后屋牵马,欧阳氏为尽东道之谊,继续挽留她们:「不如在我家歇一晚,明日再动身吧,夜里赶路实在不安全。」

阿照望向意儿,原以为她定会推拒,好儘快动身,谁知这人却笑盈盈地点头:「好呀,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多多打扰了。」

说完带阿照去车上拿行李,宋敏则与欧阳氏周旋,表明不好意思白吃白住,硬是给了些银子。

「怎么突然又不走了?」

「这地方不对劲。」意儿告诉阿照:「我们索性住一宿,看能不能查出点儿眉目。」

阿照目瞪口呆:「你发现这地方不对劲,想的不是儘早离开,而是留下来?」说着几乎跳脚:「万一真是个狼窝怎么办?!你还自己送上门来!」

意儿拿摺扇敲她脑袋:「小点声,不是有你在吗,怕什么?」

阿照忙问:「这个村子哪里有问题?我怎么觉得很正常?」

意儿道:「欧阳氏家的那位儿媳,筠姑,今年才十九岁,是被她爹卖给张贵的。」

阿照惊诧:「她竟与我同龄?不对呀,按本朝律法规定,女子年十六以上才能成婚,她儿子都那么大了,难道……」

意儿望向黑漆漆的村落,心里幽幽沉沉,仿佛被迷雾笼罩,一种古怪且诡异的预感极为强烈。

「但愿不是我想的那样,这村子恐怕不只一桩人口买卖。」

第13章

长夜难眠,意儿已经记不起这是第几次,因为想《大周律》想得辗转反侧无法安睡。

在《刑律·贼盗》中有条款规定:略卖良人为奴婢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伤人者,绞。杀人者,斩……若假以乞养过房为名,买良家子女转卖者,罪亦如之。若窝主及买者知情,并与犯人同罪。

从律法条文来看,朝廷明文禁止拐卖良人,但在民间,仍然存在着普遍的人□□易,尤其自愿和卖者,属于民不举、官不究,被贩卖者也甚少反抗。

赵意儿对此深恶痛绝,即便在她们赵家,自愿签下契约,入府为仆者,少说也有上百人,而这样的交易却是合法的,主人家发卖奴婢也是正当的,因奴仆乃贱籍,契券买卖不在禁止之列。

两年前,因夏堪冒籍应试一案,皇帝曾打算将贱民开豁为良,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只废除了部分贱籍,以及允许他们的后代参加科举。

一个多月前,皇帝颁布《新婚律》,禁止男子纳妾,并提倡婚嫁自由。

大周朝的开明和腐朽无时无刻不在交织着,其中的内在矛盾带给她极大的困惑。

自入仕以来,赵意儿时常想,自己效忠的是君上,是朝廷,还是百姓?她与历朝历代所有身怀抱负的读书人一样,都曾以「天下大同」为至高理想,而所谓「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是否与皇权对立?既然「天下为公」,为何又有「贱籍」这种东西存在?

宏煜曾与她讨论这个问题,说,「大同」对每个人的道德要求太高,水至清则无鱼,仅靠道德维繫的国家非常脆弱,还是需要严谨完善的律法,政令,以及执行。人群居而活,形成国家,产生制度,自然有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大道既隐,天下为家,身处其中的各个等级各司其职,在君为政,在民为事,遵守秩序,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这才是实际的、可以追求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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