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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将之死 作者:张锐强

他从军的道路非常曲折,先后四次吃粮当兵,最后一次才修成正果。 农民的孩子自幼便不缺乏力气,岳飞从小就在劳动之余,拜师习武,练就了一身功夫,主要体现在弓弩上。不满二十岁时,他便能挽弓三百斤,约合现在的一百六十公斤;用腰部开弩八石,约合现在的五百五十公斤。按照宋朝军制,“弓射一石五斗”,已算武艺超群,可选充“班直”,当皇帝的近卫。北宋武士挽弓的最高纪录也只有三石。岳飞的武艺可见一斑。 公元1122年,岳飞首次投军,为“敢战士”。除了武艺,宋军遴选的主要标准是身高。根据身高不同,分别进入上中下禁军以及厢军,彼此待遇差别不小。一般而言,部队等级越高,身材要求也越高,步兵比骑兵高。如上等的天武第一军(步兵)须五尺八寸,龙卫军(骑兵)须五尺七寸,下等的神威军(步兵)须五尺四寸,威远军(骑兵)须五尺三寸五分。而从着名画家刘松年所作的《中兴四将图》上可以看出,岳飞头颅雄伟,方面大耳,眉宇开阔,眉毛较短,双目有神,身材中等偏高,极其壮实,充满雄赳赳的勇士气概。相貌出众更兼武艺超群,岳飞因此顺利地成为小队长,后来又被保举为从九品的承信郎,可惜父亲去世,岳飞不得不回家奔丧,而这支部队又属于战时临时组建,没有编制,不久就被裁撤,岳飞首次投军无果而终。 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告诉我们,北宋工商业相当发达。当时各县以下都有不少商业网点,根据规模不同,分别称为市和镇。离开军队的岳飞为了生活,曾经到相州的某个市当过“游徼”,所谓“弓手”,相当于巡警。他在此期间还曾酗酒滋事,遭到母亲姚氏的斥责。 公元1124年,河北发生水灾,“民多流移”。灾年招兵是宋朝的惯例,理由是“不收为兵,则恐为盗”。招募军士,宋时称为“招刺”,因为要在脸部、手臂与手背等处刺字,标明番号,避免逃亡。脸上刺字是种污辱,所以《水浒传》里的林冲,被刺配沧州后愤愤不平。岳飞大约不愿受辱,便凭藉自己的超凡武艺,投充“效用土”。南宋初年,军中战士分为使臣、效用和军兵三等。使臣为低品武官,因立战功而授官者甚多,统兵官名额有限,以致于有些正七品的武翼大夫到武功大夫,所谓“诸司正使”,比使臣的职位更高,也只能“执长行身役”,即作为普通战士。效用则出现于北宋中期,大约相当于今天的军士长,脸上不刺字,或许要刺在手背上。 岳飞这次参加的是平定军。“军”是当时的一级行政区划,平定军在今天山西阳泉市南部的平定县。岳飞参军后,正好金兵南侵,进攻太原。他奉命率一百多名骑兵,前往太原府的寿阳、榆次等地,进行武装侦察,所谓“硬探”。行军路上,猝然与金兵遭遇,岳飞单骑突入,杀死几名敌军,将其击退,然后乘着黑夜,换上金军装束,潜入敌营。遇到击刁斗的巡逻兵,就说些女真话应付,最终走遍营寨,完成了侦察任务。 然而最终太原和平定军还是相继陷落。宋朝实行募兵制,不仅要养兵,还要养士兵的家属,因此个个拖家带口。平定战败后,全军溃败,岳飞也带着老婆孩子往家跑,据说渡河时丢失了“官告”,相当于今天的军官证或者士兵证,最终脱离了军队。 这是岳飞二次从军的经历。但《宋史》以及邓广铭的《岳飞传》都没有采信。邓先生认为这是岳珂的编造,理由是没有证据表明,岳飞会说“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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