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事实上,如果他告诉艾拉,她并不会认为这个理想天真,相反,会觉得很好很合理。但鲍勃比艾拉要更有智慧,他知道自己的理想很天真。但同时也知道它对自己有多么珍贵。也因为这是他自己的秘密,他像对待爱人一样把它藏在心底,散步时也揣着它。

鲍勃暂时还没有大量地尝试过写作。他二十六岁了,但心智依然很年轻。他很有一种特质,或许是最能代表青春的特质——那是一种奇妙而非理性的信念,认为生命中最重要、最珍贵的东西一定会在某种隐秘的自然规律作用下到来——一种对好运即将降临的完美信心。这种信心也给现实中的迫切需要和艰苦工作增添了宜人的色彩。

鲍勃对文学的热爱也并不完全单一。一切始于很多年前他对柯南·道尔的崇拜。这位可爱而又颇有孩子气的作家文字质朴、技巧娴熟、聪明过人,抓住了他的心。他一度以为自己只愿意读道尔的作品,但是后来又喜欢上了司各特,把他的《惊婚记》和《珀斯丽人》读了一遍又一遍。再后来是仲马和查尔斯·里德的《回廊与壁炉》,奇怪的是,再后来还喜欢上了华盛顿·欧文,他凭借《穆罕默德及其继承者》《哥伦布传》和《攻克格拉纳达》这几部作品,现在或许依然是鲍勃最喜爱的作家。在鲍勃看来,他思路清晰、渊博多识、聪明真诚而又心平气和——就像柯南·道尔的一种升华。

接下来是威尔斯,他的《世界史纲》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还有大量五花八门及现代的作品,再后来就是《约翰·奥伦敦周报》。

至此,鲍勃对文学的热爱都自然来源于他自身,并未受到他人的影响。但《约翰·奥伦敦周报》让他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伟大文学大众化的受害者。他甚至开始读作品的表格式提纲,只为获知可以称为“世界最佳短篇小说”的思想方法。就像无所事事的戏剧观众一样,他甚至开始对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名字和形象的刻画更感兴趣,而不再是作品因此取得的成就。他把伟大作品里的爱情故事(而不是作品的伟大之处)记得烂熟于心。

之后,他开始写短篇小说,寄给杂志,然后又被退回来。于是他放弃了写作,转而重新开始做梦——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要写的一部伟大的小说。这种情况大多会出现在从未写过小说的年轻写作者身上。也就是说,生活本身根本就不是一部小说,而是所有小说的合集——生活神秘、美好、荒诞、幽默,使人恐惧,而又悲伤。而且,这部合集恐怕得写上很多年,若是能写出来,你就可以跻身雨果、托尔斯泰和德莱塞的行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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